奧芬劇院
奧芬劇院由蘇格蘭裔建築師馬爾庫斯·普里特卡設計,於1927年11月7日正式開幕。劇院耗資125萬加元興建,可容納約2780名觀眾。劇院當時稱為“新奧芬劇院”,以便與位於固蘭湖街761號的舊奧芬劇院區別。(舊奧芬劇院於1969年拆卸。)奧芬劇院原用作歌舞雜耍表演廳,但隨著該種表演模式於1930年代日漸式微,東主FamousPlayers亦將劇院改為主要播放電影之用。
1973年,FamousPlayers決定將劇院改建成現代電影院,並全面更改劇院的內部裝潢。公眾隨即發起“拯救奧芬”抗議和籌款活動,而著名美國演員傑克·本尼也前來溫哥華聲援。1974年,溫哥華市政府宣布斥資710萬元收購奧芬劇院,當中310萬元由市政府支付,而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卑詩省政府則各自提供150萬元。劇院於1975年封閉以進行復修,再於1977年4月2日重新對外開放,自此成為溫哥華交響樂團的主要表演場館。劇院於1979年被列為加拿大國家史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