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假釋預測法是指美國犯罪學家奧林1051年創立的一種預測假釋成敗可能性的方法。該方法對E.W伯吉斯的假釋成敗預測方法作了改進。通過對美國伊利諾斯州494名假釋犯人生活資料的調查研究,篩選出用以製作假釋成敗預測表的12項預測因素:(1)犯罪類型;(2)刑期;(3)犯罪人類型;(4)家庭狀況;(5)家庭興趣;(6)社交類型;(7)工作記錄;(8)社區狀況;(9)假釋後的工作;(10)共犯人數;(11)人格特徵;(12)精神病學預測。
並在預測表巾將各預測因子細分為若干具體項目,根據犯人的情況進行連項評定與記分:有利者記1分,中性者記0分,不利者記-1分。再依據總分衡量假釋犯人將來違反假釋規定的可能性:5分~10分者違反率為3%,4分者違反率為7%,3分者違反率為10%,2分者違反率為18%,1分者違反率為19%,0分者違反率為29%,-1分者違反率為36%, -2分者違反率為46%,-4分~-3分者違反率為56%,-6分~-5分者違反率為70%。該預測表可供假釋官員在決定是否假釋罪犯時使用和參考。在當時,使美國伊利諾斯州矯正局的假釋成功率提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