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型婚姻法繼承法

套用型婚姻法繼承法

《套用型婚姻法繼承法》是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套用型法律法規叢書編寫組。

基本介紹

  • 書名:套用型婚姻法繼承法
  • 作者:套用型法律法規叢書編寫組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01月01日
  • 定價:16 元
  • 開本:32 開
  • ISBN:9787802260818 
  • 版次:1
  • 圖書編號:138390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兩部分,列出了主體法適用過程中的問題,並把主體法條文中的套用點以問答的形式提出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法地位】
第二條 【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的婚姻行為】
(1)拐賣婦女構成犯罪的,應如何處罰?
(2)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迫與其結婚構成犯罪的,應如何處罰?
(3)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構成犯罪的,應如何處罰?
(4)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構成犯罪的,應如何處罰?
第四條 【家庭關係】
(1)僅以“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為依據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應該如何處理?
(2)婦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權利主要還有哪些?
(3)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權利主要還有哪些?
(4)子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權利主要還有哪些?
第五條 【結婚自願】
第六條 【法定婚齡】
(1)我國關於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是如何規定的?
第七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
(1)養父與養女能否結婚?
(2)公公與媳婦、繼母與兒子能否結婚?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的婚姻關係應如何處理?
(4)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哪些疾病的檢查?
第八條 【結婚登記】
(1)婚姻登記的主管機關有哪些?在內地結婚的應去何處辦理結婚登記?
(2)辦理婚姻登記應當出具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4)婚姻登記機關對結婚登記應如何處理?
(5)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如何補辦結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的效力從何時開始起算?
(6)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應如何處理?
(7)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繼承權的,應如何處理?
(8)出國人員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是哪個部門?
(9)出國人員在境內或境外應該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10)出國人員同居住在國內的中國公民、以及出國人員之間辦理結婚登記須提供哪些證件和證明?
(11)已辦理出國護照、簽證並已註銷戶口尚未出國的人員,應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12)外流婦女在進行婚姻登記時應如何出證?
(13)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規定有哪些?
(14)我國對自費留學生婚姻問題的規定有哪些?
(15)我國對台灣同胞與大陸公民之間辦理結婚登記的規定有哪些?
(16)我國公民與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規定有哪些?
(17)我國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第九條 【互為家庭成員】
第十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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