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信訪局

奎屯市信訪局

根據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伊州黨辦廳字〔2019〕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奎黨辦〔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奎屯市信訪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奎屯市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州黨委、奎屯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奎屯市信訪局
  • 隸屬: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自治州關於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傳達落實上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對信訪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加強信訪工作的具體措施。
(二)承辦中央、自治區及自治州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宜,向有關單位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落實,並向上級機關報告查處結果。
(三)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來信來訪,依照職責範圍,分別由市信訪局自辦或向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並負責催辦、督查。徵集人民民眾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信訪渠道暢通。
(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批示檔案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宜的處理、落實。
(五)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民眾來訪,協調處理民眾進京、赴自治區、自治州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工作,以及異常、突發性信訪事件。協助上級信訪部門做好本市民眾進京、赴自治區、自治州上訪的勸返工作。
(六)負責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民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反映社情民意。開展調查研究,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議。
(七)負責檢查指導全市信訪工作,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法規和檔案,編纂信訪工作史。負責信訪條例的宣傳,推動全市信訪法制建設。總結推廣開乾齊鄉、各街道、市直各部門及基層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
(八)負責信訪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的實施,組織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的考核、獎懲。組織信訪幹部業務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九)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策的事項。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市信訪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 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奎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奎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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