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詔求救文

《奉詔求救文》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奉詔求救文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皇天不弔,我中國我四萬萬人,不類不祥,誕有偽臨朝太后那拉氏,毒害我家邦,光緒二十四年八月五日,遂有幽廢我皇上之事。日月黯明,天地震動,嗚呼痛哉!皇上勇知天錫,神武絕出,通萬國之故,審時變之宜,哀中國之阽危,憫生民之塗炭,憂勤圖治,發憤自強。自四月以來,親斷庶政,明詔屢下,百度維新,以開創為守成,以變通濟時艱。萬方不得康樂,則引為失職。山谷不聞新政,則引為大恥。痌瘝之抱,哀痛之詔,此禹、湯之高躅,而近世所未聞者也。加以廣懸鞀鐸,采及 蕘,大縱士民之上書,以覘國人之才識。致有野民漁人,亦爭雲事,紙用長條,字不抬頭。皇上但笑置之,並加採納。又有醜辭痛詆,峻責聖躬,樞臣擬旨,請加嚴罪。聖上乃謂廣開言之時,不宜有所誅責,恐壅人言,大度容之。皇上屋黝不塗,桌破不修,氈舊不易,恭儉仁厚,歲費僅數萬金。勤學好問,神謨遠慮,任賢則直推心腹,去侫則若拔惡草,絕無嗜好,日以憂國保民為事。薄海臣庶,莫不歡欣距躍,回首面內,冀望太平。
當此四海之困窮,恭遇聖人之在位,海疆 ,雖怵土地之割分,明詔煌煌,真信吾君之可恃。乃偽臨朝那拉氏,蛇虺為心,狐蜮成性,向怙大權,久思幽廢。長麟、汪鳴鑾之貶謫,文廷式、安維峻之放流。皇上名為垂衣,實同守府,幸能遵晦,故獲少安。頃以聖明英斷,猜忌更深,與其私人榮祿,公然廢我神主,幽我民父。舉清四萬萬之人民,而鬻為奴隸。舉中國四千年之文治,而悉加灰滅。夫廢我二十四年之聖主,實亡我二萬里之大清也。非惟亡我二萬里之大清,實以亡我四千年之中國也。自開闢以來之酷毒,豈有過此者哉!
那拉氏昔在嬪嬙,性本妒惡。文宗顯皇帝早知呂雉之雄猜,預為鉤弋之防戒,升遐之日,曾授孝顯皇后朱筆密詔,謂此人若恃子作惡,可發此詔誅之。同治時,顯皇后躬定艱難,手握大權,那拉氏亦未敢肆行恃亂。及今上即位,嫌疑稍釋,偶以遺詔示之,那拉氏變色震駭,進食加毒,倉皇召御醫杭州汪某,醫至而顯皇后已報上賓。侍殮之人,見面色皆變,雖以上年沖幼,未舉討賊,然暴揚京外,無能諱匿。大罪一也。
那拉氏淫亂性成,多蓄嫪毐,托為宦寺,久亂宮闈,大安小安,醜聲揚播。當時為穆宗所遇,小安逃去,密詔令丁寶楨捕斬,此天下所共知者也。乃閒防雖至,莫抑淫心,穆宗引為巨恥,憂怒而崩。大罪二也。
穆宗彌留,選擇當璧,摘帽與戴,手指毅皇后曰:渠能戴此汝亦安。那拉氏私慾臨朝,聞而大怒,遂不為穆宗立嗣,至迫令毅皇后吞金。大罪三也。
澍貝勒者,宣廟神孫,未嘗有過,其夫人那拉氏之侄也。緣側室產子,妒扼死之,見怒貝勒,預先誣訴,枉被圈禁,冬月赤體,苦寒無褲,聞者酸鼻。奉詔之日,皇上為之變色,禮邸為之手顫。雖飛燕之啄皇孫,則天之害宗室,無以過之。大罪四也。
馬江敗後,戒於外患,群臣競奏請海軍,備款三千萬,以為鐵艦大隊。乃僅購數艘,那拉氏即命提全款營構頤和。遂至威海大敗,海軍破擒,割千餘里之遼台,賠二萬萬之金幣。從此小民皆困,中國不國。大罪五也。
蘆漢鐵路,久已舉行,亦備三千萬以為興築,旋改築山海,通道盛京。亦提其餘款,以修園囿。至今兩路,鐵道未成,利源智源,天下兩失。大罪六也。
那拉氏性成奢侈,不恤國家,內宮奄豎三千人。豆腐歲供費三千金。內府告竭,則取於戶部。墨敕斜封,大開海軍之捐。賄賂內通,陰賣西園之爵。京僚俸薄,向無養廉,閻敬銘歲籌款三十六萬,以資津貼。亦並提入,以供縻費。故至仕途困苦,廉恥不修。昭信股票,以歸日款,酷吏擾民,道路嗟怨。所得千萬應償國債,竟劃提其款,以築天津行宮,刻吏虐民,供其淫侈。大罪七也。
京師百戲之陳,北里淫舍之事,鹹召入宮,至令宦寺裝為狎客,與相淫樂,忘其恥慝。昌宗敖曹,男妾無數。頃有私子,名曰晉明,長在禁中,日侍歡樂。中冓之詩,人不能讀。鶉奔之醜,我以為君。大罪八也。
昔在同治艱難,中興立國,時則顯後實定厥功。那拉氏目不知古今,耳不聞中外。日則聽戲,夜則淫昏。太監李聯鷹則授二品之秩,優人孫鬍子生則加四品之職,所見僅二三宦豎、數四內務府人。以漢人為不可信用,以舊法為必當篤守。聞敵警則繞柱涕泣,當割地尚唱戲歡呼。但保頤和咫尺之園林,甘喪祖宗萬里之疆土。以至國勢微弱,民生困窮,失地失權,惟日惟歲。大罪九也。
我皇上上繼文宗,嫡後乃得為母,天子嗣統,未聞母妾。那拉氏在穆宗則為生母,在我皇上則為先帝之遺妾耳。我皇上大位既正,垂裳廿年。母子之分既無,君臣之義自正。就使穆宗而在,猶以宗廟為明之天子,謬稱訓政,動矯詔書,正名定義,實為廢君篡位。中宗房州,朱紫陽自存書法。燕王叔父,方孝孺大書篡字。此先聖之大經,古今之通義。正名定罪,大罪十也。
皇上勤政愛民,大開言路,每司奏摺,日數十章。皇上醜刻而興,申刻乃止。披覽章奏,莫不過目。勞躬日昃,精力健強。其或章奏稍疏,端坐穆思,追記舊章,損益施政。召見群司,旁及小臣,垂問勤拳,動逾數刻,早朝晏罷,從古所無。自四月以來,上諭頒發者無數,百宦覲見者無數。近臣對問,瞻仰天顏,鹹見聖躬康強無疾。乃廢立次日,忽矯詔書,稱四月以來聖躬不適,求醫天下,布告四方。試問列朝故事,有求醫之詔乎?三月勤政,似多病之躬乎?其如何鴆毒,雖不可知,而預為謀弒,道路共見。嗚呼!頒生金於姑熟,搗藥杵於雷門,山陽哀痛之語,命在何時?樂陵永訣之言,兒乎何罪?自古廢立,豈有免於幽弒之禍者哉?此則神人之所共悲、友邦之所同憤者矣!
近見西報傳聞,立穆宗嗣以為親王,將來少帝,必是晉明。以呂易嬴,用牛繼馬,祖宗血食,從此不祀。神州疆土,自爾陸沉。榮祿以奸雄狡險之才,有窺竊神器之志,顯則深結武曌以傾廬陵,徐思明去王后以為新莽。當督直隸出天津時,瀝陳地方辦事情形,有折上偽臨朝,而無折上皇上。無君之心,已駭聽聞。及皇上嚴旨申飭,震畏英明,迫於自在,遂輔篡廢。今則都督中外,遍布腹心,誅戮黨人,陰圖大位。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肅順之謀,於今復見。凡我大夫君子,志士仁人,鹹為大清之臣民,其忍戴異姓之淫子乎?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鬻國之惡,豈同履地!《春秋》之義,不討賊則非臣,不復仇則非子。凡我臣庶,沐浴恩澤,浸濡聖教,鹹知尊君而保上,豈肯䩄顏而事仇?魯國之漆室女子,且知憂君,建文之牧豎樵夫,亦能殉節。嗚呼!朱虛不作,平、勃誰人?狄仁傑之女姑,恥立牝朝。徐敬業之良家,宜興義憤。玄黃血戰,應共興故國之思。金翅鳥飛,宜共哀小龍之食。昔晉文復國,則御人之賞遍及。中宗復辟,則五王之伐最高。聖主重興,共茲大業,則爾公爾侯,自有前例。若屈膝以事偽主,甘心而立牝朝,則萬國攘臂而仗義,天下裂眥而公憤。冰山必難久倚,狐獵豈可同群?中興有日,難逃斧鉞之誅。風塵既擾,同遭瓦玉之碎。衣冠囚虞,皆投濁流。青史簡書,同編逆籍。豈若同舉敵愾勤王之義,鹹厲奔問官守之心,名義正則天助其順,聖主存則國賴以興。逆順既明,去就易審,共除武莽,力贊中興。
有為過承知遇,毗贊維新,屢奉溫室之言,密受衣帶之詔。艱難萬死,陰相於天。奔走四方,精誠貫日。傍徨宇域,涕泣陳詞。未能輸張柬之之孤忠,惟有效申包胥之痛哭。普天灑血,遍地飛霜。皇天后土,哀忠臣義士之心。聖祖神宗,佑子孫神明之胄。凡大地數十友邦。吊吾喪亂。我中國四兆民庶,各竭忠貞。受詔孤臣,為茲普告。
抄白,八月初一日楊銳帶出朱筆密諭:
朕維時局艱危,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之大臣而用通達英勇之士,不能變法。而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幾諫,太后更怒。今朕位幾不保,汝可與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妥速密籌,設法相救。十分焦灼,不勝企望之至。特諭。
八月初二日林旭帶出朱筆密諭:
朕今命汝督辦官報,實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國求救,不可遲延。汝一片忠愛熱腸,朕所深悉。其愛惜身體,善自調攝,將來更效馳驅,共建大業,朕有厚望焉。特諭。
八月六日之禍,天地反覆,嗚呼,痛哉!我聖上之命,懸於淫後、賊臣之手。嗣同死矣,嗣同之事畢矣!天下之大,臣民之眾,寧無一二忠臣義士,傷心君父,痛念神州,出而為平、勃、敬業之義舉者乎?果爾,則中國人心真已死盡,強鄰分割,即在目前。嗣同不恨先眾人而死,而恨後嗣同而死者之虛生也。齧指血書,此告我中國臣民,同興義憤,剪除淫賊,保全我聖上。嗣同生不能報國,死亦當為厲鬼,為海內義師之一助。卓如如未死,請以此書付之,卓如其必不負嗣同、負皇上也。
八月初十日譚嗣同獄中絕筆
又:
受衣帶詔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彼首鼠兩端者,不足與語。千鈞一髮,惟先生一人而已。天若未絕中國,先生必不死。嗚呼!其無使死者徒死,而生者徒生也。嗣同為其易,先生為其難,魂當為厲,以助殺賊。裂襟齧血,言盡於斯。南海先生
譚嗣同絕筆敬上
今上皇帝口諭軍機章京譚嗣同:
我為二十三年罪人,徒苦民耳。我何嘗不想百姓富強,難道必要罵我為昏君耶?特無如太后不要變政,又滿洲諸大臣,總說要守祖宗之成法,我實無如之何耳。
又:
汝等所欲變者,俱可隨意奏來,我必依從。即我有過失,汝等當面責我,我亦速改也。
文宗顯皇帝遺慈安太后密詔:
朕崩之後,嗣子幼沖,群臣必請母后臨朝。汝即朕正後,自應臨朝。西妃其人不端良,汝慎勿為西後所賣,而與共臨朝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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