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旅遊局

負責擬定全旗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奈曼旗旅遊局
  • 局長:李堂華
  • 內設機構:3個
  • 位置: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
領導班子,單位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李堂華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
高輝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側重抓旅遊規劃、旅遊促進和機關黨支部工作。

單位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通遼市有關旅遊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旗旅遊業的規範性檔案、旅遊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旗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和開發旅遊市場;組織全旗旅遊行業整體形象宣傳活動;指導全旗旅遊信息網路建設。
(三)組織全旗旅遊資源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編制旅遊產品開發計畫,指導重點旅遊區、(點)旅遊產品、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的規劃開發工作;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初審和旅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旗旅遊統計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旗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星級涉外飯店的評定、覆核及推薦工作;負責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申報、年檢和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審查呈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旗旅遊業體制改革和擴大開放推進工作。
(六)負責全旗旅遊市場對外交流合作,歸口管理全旗旅遊涉外事務,負責出境旅遊事務。
(七)監督檢查旅遊對外交流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協調指導全旗旅遊安全、保險工作、參於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旗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工作。
(九)承辦旗委旗政府、市旅遊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和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組織、匯總局有關工作計畫、總結、有關政策、規定和制度等檔案及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2、負責機關文書、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局有關審稿呈批、催辦、上傳下達和上級有關檔案的收發、傳遞、轉辦、打字、複印、傳真等文秘工作;
3、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的籌備、事務工作;
4、負責機關、旅遊行業信息和督查工作;
5、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組織、宣傳工作;辦理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及管理工作和工人技術考評工作;
6、負責做好來訪接待、信訪和信息收集向領導反饋工作;
7、負責局各類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8、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旅遊規劃促進股
1、負責全旗旅遊資源調查,研究編制全旗旅遊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旅遊建設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檢查發展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指導全行業的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簽約及立項報批的有關工作。
3、負責全旗旅遊風景區(點)和旅遊接待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和管理工作;
4、根據旅遊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5、組織國內外旅遊產品、旅遊市場開發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掌握收集並分析整理國際國內旅遊市場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組織指導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工作,負責我旗旅遊對外宣傳促銷資料整理編寫工作;
7、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旅遊對外宣傳和市場促銷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全旗行業開展對外宣傳及市場促銷活動,並及時總結經驗;
8、負責利用新聞媒體、節慶活動、對外交往等渠道開展旅遊宣傳,擴大我旗旅遊業的對外影響;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質量管理股
1、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旅遊行業管理的各項法規,依法管理和規範旅遊行業市場。抓好旅遊投訴、旅遊保險和對優秀旅遊地區的指導工作;
2、負責各類旅行社的審查申報管理和導遊人員培訓、考核及資格認證工作;
3、負責旅遊星級飯店(賓館)及旅遊定點飯店、餐館、商店的評定和管理及年檢審批工作;
4、負責旅遊汽車公司及定點旅遊車輛的管理;
5、負責旅遊區點的協調管理,旅遊娛樂場所的管理,旅遊價格的協調管理和全行業的旅遊安全管理;
6、制定全行業各類人員的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企業的崗位培訓;負責組織全行業各類管理人員的資格考核及認證工作;
7、負責全旗旅遊系統的統計工作;
8、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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