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古代日本人崇尚
太陽神 ,所以將太陽視為本國的圖騰。相傳在七世紀初,日本的聖德太子在致
隋煬帝 的國書中寫道:“日出處天子致日落處天子”,這就是日本國名的雛形。直到七世紀後半葉,日本遣唐使將其國名改為“日本”,意為“太陽升起的地方”,其後沿用,成為日本的正式國名。
公元8世紀時日章旗就開始為
日本天皇 使用,當時稱作“
天皇 旗”。19世紀中葉開始,太陽旗逐漸成為代表日本的旗幟,所有日本船隻懸掛著的就是這面旗幟。1870年正式定為日本海軍旗幟。
國旗紅色圓象徵太陽日本的國旗被稱為
太陽旗 (Hinomaru,ひのまる),它來源於日語"日之丸"一詞,其字面意思就是"太陽圓圈"。不能確定太陽圓圈的符號到底是何時第一次被用在旗子和標語上的。但是在12世紀,武士團體中出現了源(Minamoto,みなもと) 與平(Taira,たいら) 兩大家族爭奪權力的爭鬥中,武士們喜歡在摺扇(日文叫gunsen,ぐんせん)上畫太陽圓圈。
在15和16世紀日本的戰國時代,許多軍事人物爭奪勢力範圍,太陽旗符號被廣泛地用作軍徽。一幅描繪1600年在關原的戰鬥的民間工藝屏風畫上畫著一支軍隊,它的許多軍旗都有太陽旗的基本色彩。儘管白色背景配紅色圓圈最普遍,但也有深藍背景配金色圓圈的。
載有幕府將軍的船上掛太陽圓圈旗,把太陽旗(Hinomaru)當作代表整個國家的象徵來使用,其歷史可追溯到豐臣秀吉(Toyotomi Hideyoshi,とよとみ ひでよし)在16世紀後期及德川家康(Tokugawa Ieyasu,とくがわ いえやす)在17世紀初都曾在派往國外做貿易的船上掛過。描繪17世紀江戶市(Edō,えどう)(今天的東京)情景的一個屏風顯示,一個太陽旗被用作表示船上載有幕府將軍的象徵。
在“鎖國”時期(1639-1854),與中國、朝鮮和荷蘭以外的對外貿易和其它關係是被禁止的。但在德川幕府於1854年後與其它國家開始貿易(包括美國和俄國)時,日本貿易船再度開始使用太陽旗。德川幕府1854年接受薩摩藩(Satsuwa:現鹿兒島縣)領地的一個名叫島津齊彬(Shimazu Nariakira)的人的建議,決定為避免被錯認為外國船,日本船將使用“白色背景的太陽旗”。
1860年載送日本官員到美國去的官船鹹臨丸(Kanrin Maru)上掛著太陽旗。作為現代日本旗的太陽旗在德川家庭喪失了政治權利以後,1868年明治政府成立。根據國家大政官(Grand Council of State)1870年1月27日頒布的第57號令,太陽旗被正式定為在商用船隻上使用的日本旗。在太陽曆法正式取代農曆曆法的前一年即1872年,太陽旗首次在政府建築物的場地使用。那時,許多普通家庭和非政府機構也表示了在假日掛太陽旗的願望。
在後來的年份里,公開發表了許多通知和檔案,強化了太陽旗作為象徵日本的旗子的地位。
法律確立 二戰結束後,日之丸旗成為日本代國旗,卻由於其在戰爭中的象徵意義而備受爭議,由於二戰期間,日本軍隊犯下的
戰爭罪行 ,也使“日之丸”在人們心中也和日本
法西斯 聯繫起來。在中國大陸,民間稱之為
“膏藥旗” (有諷刺意味),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是否重新立法確立“日之丸”、“君之代”的國旗、
國歌 地位,在日本國內爭議很大。因此直到1999年8月,
日本國會 才通過《國旗國歌法》,將“日之丸”和“君之代”分別定為日本的國旗和國歌。
陸上自衛隊旗比例:8:9 日之丸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也曾經以紅太陽加16道紅光芒的形式出現,作為日本的陸海軍旗,1954年起直到現在仍然是日本的海軍旗。
軍艦旗 比例: 2:3 天皇駕崩後至葬禮前的哀悼期間要在國旗上方懸掛黑色絲帶。
日本國旗 國旗簡史 公元8世紀時這面旗幟就開始為日本
天皇 使用,當時稱作“天皇旗”。
沖繩縣旗、日本國旗和沖繩市旗 19世紀中葉開始,太陽旗逐漸成為代表日本的旗幟。
1870年正式定為日本海軍旗幟。
1945年後,日之丸旗成為日本代國旗。
1999年8月,
日本國會 眾參兩院通過《國旗國歌法》,將“日之丸”和“君之代”分別定為日本的國旗和國歌。
歷代日本國旗 江戶幕府 1854年-1868年:江戶幕府旗比例為3:2
(“大中黑旗”,是
德川幕府 統治末期幕府官方使用的另一面代用旗,白、黑、白三色取自源氏家紋。大中黑旗作為幕府“總船印”,具有官方地位。但是在
薩摩藩 的
島津齊彬 獻策後,日章旗逐漸取代了大中黑旗。)
1870年-1945年:大日本帝國國旗比為7:10。
1945年-1999年:日本國旗比例:7:10。
1999年至今:日本國旗比例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