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院院判 。元、明、清三代官名。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始設院判一職。共二人,官階正五品,位在院使、同知、僉院、同僉之下。 基本介紹 中文名:太醫院院判類別:元、明、清三代官名官階:正五品職責:協助院使掌管醫療事務 明、清時期,院判職在院使之下,兩代均設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職責是協助院使掌管醫療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