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環境保護局

縣環保局是負責本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縣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規定項目以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湖縣環境保護局
  • 性質:環境保護局
  • 地點:太湖縣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
摘要名稱,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摘要名稱

主要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並監督執行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規章。
(二)擬定全縣環境保護、生態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三)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不含縣城規劃區內影響居民生活和縣城環境的建築施工噪音、有害氣體、污水等環境污染的行政處罰);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監管。
(四)協調、指導全縣生態縣建設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與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花亭湖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各類自然保護區的建議。
(五)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各部門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縣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縣際環境污染糾紛;負責重大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負責環境監察監測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保執法檢查活動。
(六)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檢查、督辦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對各鄉鎮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
(七)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國家和地方標準;審核城鄉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八)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和技術示範工程;參與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工作,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管理縣內財政資金和利用外資的環保項目,組織協調國家批准的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環境保護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組織、文秘、信訪、宣傳、機關行政事務及財務、人事、勞資和行政處罰與複議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管理縣內財政資金和利用外資的環保項目;監督管理機關與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組織協調國家批准的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等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自然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總量控制、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執行的監督管理及縣內其他日常環境管理相關業務工作。

人員編制

四、人員編制
縣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