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縣進出口狀況,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
(五)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組織實施區域經貿合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
(六)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巨觀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外商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
(八)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審核、核准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負責全縣電子商務發展態勢監測、分析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電子商務行業的管理和指導、協調、推進、督查工作,協調建立電子商務運行保障機制,規範電子商務行業監管。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等,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一)研究提出全縣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縣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十二)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縣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全縣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總量平衡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保障軍糧供給。建立產銷糧食購銷關係,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縣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四)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縣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五)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 負責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正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生產、保衛保密、來信來訪、效能建設、文明創建、精準扶貧、政務公開等工作。起草有關重要文稿,負責政務信息報送和商務糧食對外宣傳聯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和議案的辦理,督辦會議決定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資料歸檔、信息統計工作。建立12312、12325商務糧食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負責行政審批視窗工作。擬訂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承擔編制部門預決算等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相關資金,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 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二)商貿流通股。貫徹和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商貿流通、商業體系建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促進國內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加強城鄉一體化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加強城鄉便民消費品連鎖經營和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成品油市場、再生資源回收進行監督管理。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商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統籌商貿領域消費促進工作。組織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檢測體系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服務品牌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國內貿易基本數據的統計、年度考核工作。
(三)對外經貿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對外經濟多、雙邊交流與合作,指導重大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負責對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研究和推廣各種對外貿易新形式。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各種對外經貿活動。負責全縣進出口商品管理,核定對外貿易加工企業經營權的核准及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各類貿易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辦對外貿易企業年度中小企業開拓資金審核、撥付。負責年度對外貿易獎補資金申報。組織、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綜合培訓。負責制定境外工程、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及措施,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外經貿、勞務方面的對 外邀請事務。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全縣吸收外商(包括台港澳僑)投資。負責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確認和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及外商投資情況的綜合信息分析和跟蹤管理。負責受理、協調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
(四)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股。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縣電子商務產業政策,抓好省、市、縣電商產業政策兌現。制定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商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和電子商務的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拓展電子商務套用,重點推進網路銷售、跨境貿易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貿易。負責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負責全縣電子商務行業的管理和指導、協調、推進、督查工作,協調建立電子商務運行保障機制,規範電子商務行業監管。組織電商培訓與交流。推動我縣電子商務事業發展。負責進出口預警、外貿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信息化體系建設。
(五)糧食和物資儲備股。研究提出全縣糧食購銷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棉糖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指導糧食經營者依規從事糧食活動。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儲備物資統計工作,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資儲備體系、規劃、計畫的建議,制定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重要物資和能源儲備相關統計工作。擬訂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地方儲備糧棉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
(六)糧食業務股。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的監管,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有關地方標準、技術規範。承擔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落實省市縣級儲備糧的庫存管理和質量安全,負責省市縣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研究提出全縣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縣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糧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馮鐵為太和縣商務糧食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