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僕寺旗科學技術局

太僕寺旗科學技術局是隸屬於太僕寺旗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僕寺旗科學技術局
  • 地點:太僕寺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在旗委、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實施自治區和錫盟地區科技發展戰略,以科學技術進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制定和實施"科教興旗"戰略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民素質工程"中的科技培訓工作;制定推進本旗"圍封轉移、結構調整、城鎮化、工業化"進程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全旗科技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制定全旗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旗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五)按照《科學技術進步法》和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的要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落實全旗科技事業發展的經費和條件建設,指導科技經投向,負責管理全旗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費等相關費用的預決算和劃撥。
(六)負責國家、自治區和錫盟下達的科技項目及本旗科技計畫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七)強化先進適用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引進推廣工作;管理全旗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發展的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八)編制本旗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和重大項目基地的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科技進步,創建和管理全旗科技型企業、科技先導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指導全旗民營科技企業工作。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環境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指導全旗農牧民和職工科技素質教育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旗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計畫;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一)負責管理全旗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智慧財產權等保護工作。
(十二)制定科學普及工作計畫,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立。
(十三)管理全旗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承辦旗委政府和盟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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