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市規劃建設局

天長市規劃建設局是天長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天長市規劃與建設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長市規劃建設局
  • 地點:安徽省滁州市
城鄉規劃建設職責,人民防空職責,

城鄉規劃建設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鄉規劃建設政策;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對鎮村規劃建設進行指導。
2、對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規劃建設活動實行管理;負責工程規劃建設的審批拳船歸朽和監管;負責各項建設的選址、定點,提出建設項目規劃條件,組織評審、審定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和重要建築單體方案;配合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各項違法建設。
3、對院微經批准的城市規劃區範圍的空間資源實施調控;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參與國土、環境保護等規劃評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相關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雕塑工作。
4、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勘察設計等前期審查工作,最佳化項目方案;負責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強化重點工程的投資控制。負責水、燃氣等市政公用(共)事業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工程驗收和移交、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負責市區園林景觀以及城市綠化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城市生態環境和園林綠化的維護、管理、修繕等工作,負責城市移植砍伐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以及城市建設項目附屬綠地驗收審批等工作。
6、組織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建設工程造價統一定額的實施;負責工程造價管理。
7、負責全市建鞏踏格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制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登記標誌審批;組織建築工程質量、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8、負責全市鎮村規劃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村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規劃和建設。
9、承擔建築節能、綠色建築鑽煮照酷推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工作。
10、參與全市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繪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參與市城鎮體系建設規劃的審查報批;擬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相關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11、擬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引進、人才培訓規劃,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指導建設行業體制改革。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規委會交辦凝永囑的其他事項。

人民防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擬訂落實措施;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年度預決算,對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2、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參與城市地下交通幹線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設;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同步修建、易地修建實施、技術和質量管理;依法對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平時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負責制定我市防空襲方案及保障方案;依法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4、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擬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精拜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開展防空警報、通信保障系統建設;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協調、監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暢通。
5、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承擔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工作,利用人防裝備、設施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規劃、方案擬訂,擔負構建指揮平台、整合相關信息資源、組贈試踏織疏散安置等相關服務和保障任務。
6、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7、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3、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負責制定我市防空襲方案及保障方案;依法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4、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擬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開展防空警報、通信保障系統建設;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協調、監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暢通。
5、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承擔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工作,利用人防裝備、設施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規劃、方案擬訂,擔負構建指揮平台、整合相關信息資源、組織疏散安置等相關服務和保障任務。
6、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7、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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