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商會由會員代表大會,名譽會長,會長,顧問,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和會員組成,其中會員正在發展中。
天長市物流商本著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法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協調同業關係,進一步提升整合物流行業資源,做強做大做久物流企業,加快本市現代物流行業發展的宗旨。商會具有公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等法律特徵。
商會的業務主管部門為天長市工商聯,同時,接受
天長市民政局在社團登記方面的監督管理。
商會業務範圍
1.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2.依法維護本行業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3.協調物流企業之間的勞動用工、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矛盾,避免惡性競爭;
4.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出扶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政策,規範物流產業發展;
5.協調有關部門整頓秩序,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6.為會員企業提供技術培訓、信息服務,達到資源共享,促進會員企業與外部的聯繫,提
高會員企業的知名度,提高行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7.制定行規行約,實行行業自律,對違犯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罰;
8.開展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活動和對外聯絡交往,增加相互了解,增進共識。
商會章程
天長市物流行業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安徽省天長市物流商會(以下簡稱商會)。
第二條 本商會是天長市從事物流流通服務行業的工商物流企業自願結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團體。
第三條 本商會的宗旨: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法維護會員
企業合法權益,協調同業關係,進一步提升整合物流行業資源,做強做大做久物流企業,加快本市
現代物流行業發展.
第四條 本商會的業務主管部門為天長市工商聯,同時,接受
天長市民政局在社團登記方面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商會設在安徽省天長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商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依法維護本行業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協調物流企業之間的勞動用工、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矛盾,避免惡性競爭;
(四)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出扶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政策,規範物流產業發展;
(五)協調有關部門整頓秩序,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六)為會員企業提供技術培訓、信息服務,達到資源共享,促進會員企業與外部的聯繫,提高會員企業的知名度,提高行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七)制定行規行約,實行行業自律,對違犯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罰;
(八)開展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活動和對外聯絡交往,增加相互了解,增進共識。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商會會員全部為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商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商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會的意願;
(三)有合法的經營資格。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商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商會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商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商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商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商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商會反應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商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商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擇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制定本商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審議本商會的工作方針和收支情況;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呢個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商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內一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聘用);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連任。
第二十三條 本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四條 本商會會長為本商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五條 本商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商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商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商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收費。
第二十九條 本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三十條 本商會建立嚴格的
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公開,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商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
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商會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商戶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商會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需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九條 本商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商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商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天長市物流行業商會首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商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可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