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要論

天理要論,封面為杏黃紙,有龍鳳紋邊飾,中刻“天理要論”,上端刻“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新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理要論
  • 刻字: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新刻
  • 數量:列書二十一部
  • 分類:考古
正文用毛邊紙刻印,共二十五頁。正文前冠“旨準頒行罪少櫻詔書總目”,辯旬列書二十一部。
此書是太平天國截取倫敦傳教會傳訂轎愚教士麥都思(Rev.Walter Henry Medhurst)所著《天理要論》一書前八章而成,但對原著做枝節性更改,如將原“且有天地之間,先有上帝”一句改為“精灶講且天地之內,必有上帝”;又少罪連坑將“萬靈”改為“萬人”等。
此書為宣傳教育類宗教思想讀物。全書分八章:(1)“有上帝”,(2)“獨有一上帝”,(3)“論上帝名”,(4)“上帝乃靈”,(5)“論上帝永在”,(6)“上帝無變”燥備盛艱,(7)“上帝無不在”,(8)“上帝無所不能”等。燥乃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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