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

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

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是天津市靜海區機構改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靜海區靜海鎮建設路3號 
  • 所屬地區:天津市靜海區
  • 所屬部門: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推動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組織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指導全區學前教育、中國小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民辦教育。
(三)負責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指導推廣國語。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改革和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籌措教育經費的各項措施,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後勤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區教師工作,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和管理全區學歷教育、中等及以下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和指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八)負責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理論研究及成果推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
(九)負責學籍管理、教育統計、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幼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
(十)代表區人民政府對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和教育管理情況進行督導,對全區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十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擔本領域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督促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推動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黨委和基層黨組織主體責任落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體幹部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全體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負責擬定和推動落實教育綜合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教育改革項目的整體設計、推動實施和綜合協調,教育改革經驗成果的總結推廣。負責全區教育布局規劃和調整。組織擬訂並推動落實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系統信息、信訪、維穩、督查、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安全保衛、應急、行政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婦女工作。負責京津冀等教育對外合作聯絡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二)教師工作科
負責組織擬訂和推動落實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和教師管理的政策檔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教職工招錄、調配、工資、職稱、獎懲、人事檔案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學歷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負責幹部、教師的學歷進修和培訓以及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契約制教師招錄與管理工作。負責基層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管理。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區委關於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和推動落實本區教育系統統戰工作的政策檔案,指導基層單位統戰工作。負責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和關工委工作。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東西部扶貧協作項目推動落實。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全系統財務工作的管理。負責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對教育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領導離任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審查學校基建、校舍維修方案及預決算。負責預算外專項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中小幼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圖書配備管理工作。負責食堂管理、校服征訂、學生體檢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四)教育科
負責全區普通高中教育、國中教育、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學前、特殊教育改革發展規劃並推動實施。負責擬訂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學前、特殊教育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國際合作交流工作和中國小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指導特殊教育教學工作,統籌協調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教材發放工作。牽頭協調全區教科研工作。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承擔靜海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指導推廣國語工作。負責根據空氣污染等級或極端天氣狀況,合理安排教學時間和教學活動。負責教育系統網路信息安全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五)思政科
負責擬訂和推動落實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負責心理健康教育和學生評優表彰工作。協調指導社會實踐工作。做好文明城區創建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共青團和少工委工作。負責武裝部、學生資助中心工作。負責學校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負責中國小國防教育和民兵工作。負責“雙擁”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六)素質教育科
負責擬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勞動教育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落實。負責對體育、衛生、藝術、勞動教育工作的檢查和評估,協調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競賽活動。負責指導學校衛生保健、學校藝術教育、學校勞動教育工作。負責創衛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七)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稚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組織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政策、準入條件、辦學規範和收費監管等制度,負責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校外線上教育培訓審核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負責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管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八)督導科
代區政府對鄉鎮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情況和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評估、指導。負責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對教師待遇的檢查督導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九)校園安全與政策法規科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應急工作,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應急預案,落實防範安全事故的措施。負責教育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協調公安、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文化等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協調落實校園欺凌防治,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掃黑除惡工作,督促各級各類學校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全面推進校園安全建設等。監督管理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系統提出的行政複議和申訴案件的處理。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制教育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等安全教育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張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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