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審計局

天津市津南區審計局

天津市津南區審計局是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津南區審計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天津市津南區
  • 所屬部門: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王玉愛
副局長:付憶蓮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本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結合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略。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政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本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本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負責局機關人才隊伍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組、機關紀檢、信訪和群團組織等日常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機關黨建各項工作;承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全局相關重要會議,督辦落實重要事項;負責局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保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承擔公務員招錄遴選、統一戰線、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檔案、應急管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辦公設施維護、安全保衛、幹部值班、後勤管理等工作;審修行政公文和審計項目報告等。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2.法規科:
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審計業務質量管理等工作。承擔審計工作流程和質量控制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購買服務和聘請專業人員參與審計工作,承擔普法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負責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提出審理意見,負責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畫並推動實施;負責審計統計工作;負責檢查評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組織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和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等工作;承擔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協調業務部門向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移送重大案件(事項)線索工作。承擔對局機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3.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科:
負責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全區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組織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4.聯網實時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擬訂機關信息化發展計畫,起草信息化方面規章制度,負責機關信息安全,承擔套用系統、網路通訊、審計網站和局機關計算機等設備管理維護。統籌組織電子數據審計及日常審計監督。負責制定電子數據審計有關制度,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信息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審計,承擔區級聯網單位電子數據採集、接收、整理、數據使用授權管理,負責電子數據的綜合分析和利用,負責所採集數據的安全管理檢查。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5.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開展區級行政事業相關部門的日常審計監督,負責區級各部門、鎮政府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區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本區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和效果的跟蹤審計和整改;組織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審計;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及局交辦其他工作。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6.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區、鎮財政日常審計監督;負責區政府管理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組織政府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審計。承擔區政府管理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銀行的日常審計監督;組織起草區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報告。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及局交辦其他工作。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7.經濟責任審計科:
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由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承擔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聯席會議的有關事項的督促落實。統籌組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全區各街鎮、辦事處、黨政部門、區屬國有企業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推動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相關部門的日常審計監督。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局交辦其他工作,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8.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工業商業審計科):
統籌組織投資審計工作和區屬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組織並承擔政府投資、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城市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及其他關係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審計;組織本區對口援助資金審計,承擔投資相關部門的日常審計監督;組織並承擔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審計。承擔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日常審計監督。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及局交辦其他工作。負責與市審計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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