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河東區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是區政府批准(行政編3人、事業編10人,已招錄6人)派出機構,由區政府辦公室管理,規格為正處級行政單位,2004年9月18日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2005年3月24日投入運行。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組織全區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在中心統一受理行政許可事項,協調各有關行政許可單位,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優質服務。
二、 中心實行“網上申報、一門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限時辦結、逾時默許”的運作方式,充分利用網路資源,形成“一條龍一網式”服務,提供網上諮詢、網上審批等服務。
三、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規範文本在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大螢幕及河東政務網公示。
四、 負責行政許可、社會服務、效能監察和信息平台的管理。
五、 負責中心自身規章制度的制定,並對中心行政事務進行管理服務和綜合協調,形成完整的服務體系,進駐中心的各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職能職責和工作制度。
六、 負責對進駐中心工作的其他單位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加強政治學習、廉政教育等各項工作。
七、 負責中心行政事務管理,為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全區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的開展提供物質保障。
八、 承辦區委、區政府、市審批辦交辦的任務。
中心下設綜合部、管理部
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位於津塘路51號,建築面積2730平方米。大樓整體布局分為五層,進駐部門19個,工作人員57人,辦理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101項。一樓服務大廳設有18個視窗,設定環衛局、衛生局、勞動局、園林局、環保局、建委、國稅局、地稅局、文化局、消防處、公安局、容委、質監局、經聯局等行政審批視窗;二樓服務大廳主要是工商審批視窗,以及證照代辦、會計事務所等服務諮詢部門。三樓主要入駐民政局、計生委服務視窗;四樓、五樓為中心辦公機構,設有辦公室、會議室和計算機教室。為了方便民眾、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服務大廳內設有電子查詢觸控螢幕、壁掛電子顯示屏、服務台、寫字檯等設施。視窗辦件均使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與中科軟聯合開發的行政審批辦公流程軟體,全過程實現計算機管理。
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便民服務,展示政府形象。中心的服務原則是:公開、便民、廉潔、高效。中心的運行方式是:“一站式網上審批”服務方式,其運作模式為“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四制”:① 實行視窗服務制。②推行服務承諾制。③執行首受責任制。④落實責任追究制。中心安全制度,分別從衛生管理、考勤制度、例會制度、文明用語及服務忌語、視窗服務規範、財產管理、保密制度、“客戶評議”規定、人員選派制度、計算機管理制度、計算機維護保養制度、中心加班、值班制度等內容共分為十四個章節進行闡述。中心的建設目標是,營造舒適環境,造就優秀隊伍,建設一流管理,創建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