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民政局

天津市河北區民政局

天津市河北區民政局,是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增產道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民政工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指導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的落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組織、指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扶貧的社會捐助管理監督工作。
(四)擬定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相鄰區縣的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政策標準實施。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配合市民政局相關部門,銷售福利彩票。
(八)負責婚姻、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九)負責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工作,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社會組織依照章程開展活動。指導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負責對全區民政事業經費使用、管理、指導、監督。
(十一)負責民政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民政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推動民政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職能,擴大民政兜底保障群體範圍,提升民政為民服務專業化、標準化、個性化水平,強化民政公共服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職能,深入推進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治理創新,編牢織密社會保障最後一道安全網,不斷增強民政服務對象獲得感和幸福感。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在老齡工作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網信、統戰、老幹部等黨建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優秀年輕幹部培養。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黨群工作。負責公文、會務、檔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建議提案辦理、後勤保障、出國(境)審批報備等工作。負責民政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民政領域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民政系統財務管理和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和下達本系統資金預算,並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檢查指導本系統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普法工作。牽頭組織地方志的編撰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社會救助科。負責組織指導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的實施。健全社會救助體系,依法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救助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並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困境兒童權益保護政策和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指導低收入家庭核對中心、慈善協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負責社區建設工作。協調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推動社區綜合性服務設施建設。負責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擬定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基層政權組織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工作。擬定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相鄰區縣的界限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社會工作服務開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協調舊樓區長效管理工作,對享受財政補貼的舊樓區管理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考核。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組織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動員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與社會治理。負責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開展活動實施。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指導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推動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推動社會組織黨建發展。負責指導全區社會組織培育、孵化、綜合能力的提升。指導全區開展公益創投。扶持發展志願者服務活動,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事務科。負責轄區內辦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補發婚姻證。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殯葬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養老機構、養老設施和養老服務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吳俊雅    黨委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民政局黨政全面工作、區社會組織黨委全面工作。
劉 明    副局長
孫志煒    副局長
分管工作:綜合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共青團工作、婦女工作。
辛永江    副局長
分管工作:社會救助科、民政事務中心、局屬企業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