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區革新道19號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制定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決定直接監管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併、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等重大事項。
(三)依照法定程式對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任中、離任的經營成果及經濟責任實施審計。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參與指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指導和促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五)依照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負責直接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督、清產核資、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六)對直接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七)向區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直接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和其他重大事項。
(八)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
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根據授權對監管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專司國有資產監管,逐步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最佳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實現以管資本為主的職能轉變。

領導信息

華莉莉    黨委書記、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全委工作。 
孫  巍    河北區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黨委書記、主任工作,分管辦公室中的紀檢、組織、宣傳、幹部人事、工青婦、保密等工作。 
李紅勛    河北區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協助主任工作,分管投資管理科。 
高福華    河北區國資委三級調研員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委辦局脫鉤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國資委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及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優秀年輕幹部培養。負責出國(境)審批報備工作。機關公文、機要文秘、保密、檔案管理、調研、信訪、信息公開、政務公開、信息報送、辦公自動化套用、信息化網路管理、提案辦理、對外聯絡、後勤保障、接待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直接監管企業的基層黨建工作。協助區國資委黨委討論和決定區國資委的重大問題,研究直接監管企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報告工作並提出建議。根據區委授權,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區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直接監管企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工作。負責老幹部、統戰、社會穩定、安全保衛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投資管理科
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和完善直接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負責制定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直接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依據國家和市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負責對直接監管企業房屋租賃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所直接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監督、規範直接監管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負責研究提出直接監管企業改革的對策建議,指導直接監管企業開展資本運營工作。負責審核直接監管企業增減註冊資本、改制、合併、分立、重組等事項。深化直接監管企業內部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審核直接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直接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指導直接監管企業做好風險管控工作。負責直接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和國有資產統計月報審核上報工作,對直接監管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負責國有資產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及相關工作,組織直接監管企業繳納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制定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負責所直接監管企業薪酬統計、管理工作。規範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指導直接監管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向直接監管企業中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委派董事或股權代表,向直接監管企業國有控股、參股公司派出監事。負責區重大項目國有資本投融資工作。接受市國資委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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