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9日
內容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紮實推進健康天津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1〕5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重點人群、主要致殘因素,採取綜合干預手段,推廣簡便易行、成效突出的干預舉措,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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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區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比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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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夯實殘疾預防科普宣傳基礎。建立完善天津市殘疾預防科普知識資源庫,定期更新發布殘疾預防知識。推動將殘疾預防核心知識納入醫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殘疾人工作者等人員職業教育培訓內容,培育科普宣傳骨幹隊伍。將殘疾人相關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天津市“八五”普法規劃。用好傳統媒體、新媒體矩陣等宣傳資源,創新宣傳作品,推動出版一批具有針對性、專業性、可讀性的科普讀物,擴大殘疾預防知識宣傳覆蓋範圍。(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應急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組織實施針對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殘疾預防日、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做好殘疾預防知識宣傳。面向兒童、青少年、育齡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傷病者、殘疾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圍繞遺傳與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因素,大力普及科學防控和康復知識。廣泛動員各類社會組織、志願者等深入開展結對幫扶、關愛行動,幫助困難殘疾人群體樹立自強信心。(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應急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加強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諮詢室建設,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和健康婚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在婚姻登記環節免費發放葉酸,做好補服指導。指導計畫懷孕夫婦科學備孕,實施孕前傳染病篩查和葉酸水平檢測。(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免費發放孕產婦保健手冊,提供孕期保健、產前檢查、產後訪視、健康教育與保健指導。開展產前篩查,指導高風險孕婦做好產前診斷,對確診病例給予醫學指導和建議,有效減少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先天嚴重缺陷兒的出生。實施孕產婦專病管理,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強化區、街道(鄉鎮)二級婦幼健康服務網路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路。(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干預。開展新生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苯丙酮尿症篩查,實施兒童聽力障礙、先天性白內障、髖關節發育不良、先天性心臟病、神經心理行為發育異常、孤獨症篩查惠民項目,加強對篩查陽性病例的診斷隨訪,建立篩查、診斷、干預銜接機制。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開展早產兒保健與發育促進,實行專案管理。建立兒童保健手冊,做實0至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推廣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菸限酒、低油低鹽低糖飲食。在學校、社區、餐廳、養老機構等特定場所,加強健康生活方式宣傳。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評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每年培訓不少於2000名社會體育指導員,普及科學健身方法,創新活動內容。充分利用科學健身一點通等平台,擴大科學健身指導受益面。推動社區健身設施提檔升級,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規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繼續開展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路,推進“心靈驛站在你身邊”活動。加強心理健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成立市級心理健康專家團隊,健全完善區級心理健康服務人才庫,強化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做好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發揮市、區、街道(鄉鎮)三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吸附化解作用。通過婦女法律心理幫助中心,向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心理諮詢和疏導。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診斷治療,加強救治救助。落實精神障礙患者監管責任,做好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範管理,將精神類高危人員和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有效監測範圍。將加強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納入平安天津建設考核內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做好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工作。開展碘缺乏病、飲水型氟中毒病情監測、精細化補碘調查等,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飲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續消除重大地方病致殘。(市衛生健康委、市水務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開展職業病監測、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等工作。開展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加強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單位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加強職業病患者救治,預防塵肺病、職業中毒、噪聲等致殘。開展健康企業建設和“職業健康達人”評選活動、“安康杯”競賽活動,加強職業病防治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民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國資委、市人社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壓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適時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企業自查自改。持續深化危化品、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等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檢測;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對重大危險源、危險作業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落實《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完善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緊盯重點行業領域,加強工傷預防項目制度建設,規範細化評估、監督、驗收流程,減少因工致殘事故發生。(市應急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消防安全監督治理。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等火災高危單位巡查,及時發現並排除火災隱患。各單位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和各項舉措。持續推進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對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幼稚園、養老院、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防範火災能力。(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牽頭,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實施《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加強交通安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推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排查治理。加強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和麵包車、大貨車及機動三、四輪車等重點車輛交通違法查處力度。依法做好已註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變更備案工作。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做好危化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置和危廢品處理。嚴厲打擊班線客車、旅遊包車非法營運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車“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應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車輛、未持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未簽訂包車契約的車輛)制度,從源頭上消除旅遊客運安全隱患。緊盯“兩客一危”、橋下空間、車輛超載超限、機動車維修等重點領域,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強機動車生產企業管理,嚴格機動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計量認證管理,落實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市應急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健全學校學生保護的支持措施、服務體系,探索和套用安全學校、安全幼稚園、安全社區、安全家庭“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全方位預防兒童傷害。針對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因素做好安全教育。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行動,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玩具、電子產品等重點產品進行認證一致性抽查,依法召回缺陷消費品。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強化老年人用品產品質量監管。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持續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預防跌倒意識和能力。(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深入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加強普查結果套用。完善《天津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和災害救助應急準備。推進突發事件預警平台建設,及時發布氣象預警信息,提升水旱、地質、冰凍、風暴潮、森林火災等災害預警時效性。落實《天津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年)》,加強對薊州北部山區等重點區域管控力度,構建“三級四層”格線化管理體系。開展中國小C級校舍提升改造,提高中國小校舍安全性。引導街道(鄉鎮)、社區(村)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有序發展,鞏固城鄉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達標建設成果,增強應急功能,普及防災減災救災知識,提升民眾重大災害緊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教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交通運輸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食品藥品和農產品安全監管。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落實風險分級管理,加強風險動態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及時公布監督抽檢結果,嚴格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嚴懲重處違法行為。落實生產經營過程日常監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充分運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手段,深挖網路監測、投訴舉報等渠道案件線索,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標準化生產體系、地產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及可追溯體系建設。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智慧監管,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專項行動,嚴厲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市農業農村委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加強水源保護,持續鞏固農村飲水城市化、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成果,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加強地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強化對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鎮供水的監測監管,實施城鄉飲用水水質年檢抽查,確保供水水質達標。每年開展地下水考核點水質監測,做好水質全分析,保持水質變化總體穩定。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完成一批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提標改造,鋼鐵聯合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加強移動污染源防治,實現柴油貨車排放結構最佳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目標。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科學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並採取應急回響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氣影響。加強噪聲污染治理,推動各區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提升醫療救治效率。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強化培訓演練,不斷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持續推進落實《天津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強化院前醫療急救內涵建設,補足軟硬體差距,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質量控制體系,保持急救電話10秒接聽率100%,接報至到達現場平均時間保持全國先進水平。持續推進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推進院前告知系統建設,提升院前醫療急救和院內急診銜接處置能力,提高救治效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殘率。(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落實《天津市加快推進康復醫療服務工作發展實施方案》,完善三級康復醫療服務網路,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發揮市、區兩級康復指導和培訓基地作用,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與示範引領。推動本市高等院校在臨床醫學、特殊教育等專業中加強康復知識、能力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定康復物理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兒童康復學等專業,增加康復醫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持續推進康復醫學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強化個性服務,提高簽約服務率和服務質量。持續推進社區醫院和基層數字健康共同體建設,為有居家醫療護理需求的人群提供雲服務。(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定期開展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制定年度康復計畫。深入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落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落實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標準規範,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質量。實施並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強經辦服務管理,開展定點康復機構日常監管和定期評估,做好從業人員培訓指導。加強孤獨症兒童康復服務,實施孤獨症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康復教師實訓和職業技能交流。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工作,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市殘聯牽頭,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和居家養老服務(護理)補貼制度,改善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質量,做好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持續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保障範圍。根據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逐步將輔助器具租賃服務費用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引導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開發長期護理商業保險產品,創新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天津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按照《天津市無障礙設計標準(DB/T 29-196-2017)》等規範,細化建設工程領域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要求,提高無障礙設施設計、建設、管理水平。組織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城市試點示範活動,鞏固擴展全國無障礙環境示範市縣村鎮創建成果。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按照“三同時”要求完善軌道交通新建線路無障礙設施建設。積極推進網路強市建設,推動公共設施向通信網路建設免費開放。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支持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在信息無障礙領域的發展與套用,推進智慧型輔具、健康監測等智慧型化終端產品示範套用。加快信息惠民服務適應性改造,推廣套用無障礙導向標識系統,加快政務服務類應用程式(APP)等網際網路產品無障礙改造工作,逐步彌合特殊群體數字套用鴻溝。(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指導各區、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職責,定期聽取匯報,開展統籌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按期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
(二)健全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市級殘疾預防專家諮詢委員會,為本行動計畫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加強殘疾預防科技攻關和示範套用,將殘疾預防科技創新需求列入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指南重點任務。依託市信息資源統一共享交換平台、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統等,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切實做好聯防聯控。確定殘疾預防重點聯繫部門和地區,加強監測,探索經驗,開展殘疾預防新技術示範套用。
(三)開展監測評估。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任務落實情況。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組織開展中期及終期評估,了解掌握本行動計畫實施進展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查找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對進度滯後、工作不力的區、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
(四)做好宣傳引導。組織新聞媒體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殘疾預防行動計畫解讀,宣傳行動計畫的重要意義、核心內容等,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和支持行動計畫實施。及時宣傳報導實施進展、工作成效、先進單位和個人典型,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