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局

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局

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局是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區雍陽西道68號
  • 所屬部門: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武清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水務發展規劃及有關水務方面的專業規劃,擬訂水務發展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
3、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本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的水資源調度。參與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4、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5、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依法依規做好控制地面沉降工作。
6、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7、負責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對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8、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水庫移民管理工作。
9、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設施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
10、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及監測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1、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2、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查處涉水違法行政案件。協調本區域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3、開展水務科技和對外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執行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14、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實施防洪論證制度。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15、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相關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街鎮、園區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16、擬訂水利、供水、排水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特許經營管理,負責再生水處理與利用的特許經營管理。
17、負責外調水源、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工作。
18、負責水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1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黨委辦公室:負責全局黨務日常工作。承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日常工作。負責紀檢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老幹部工作。負責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戰工作。負責公務員管理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崗位管理、工資福利、職稱、晉升、考核、教育培訓、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2、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國家安全、保密、信訪、人民武裝、檔案、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建議提案、會務等工作。負責水務政務平台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應急、內保、反恐、維穩、消防安全等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工作的監督工作。承擔水務統計工作。
3、規劃與建設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科):組織編制區水務發展規劃,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組織編制年度水務建設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水務建設、管理、改革和發展研究,提出指導性措施和建議。負責水務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開發與綜合利用。
4、財務審計科:編制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對水務國有資產和專項資金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提出水務財政資金安排建議和本區水務行業有關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內部審計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審核報銷、社會保險、公積金、工資發放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5、水資源管理科(區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節約用水、城鄉供水工作。指導再生水利用工作。承擔區節約用水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
6、河湖保護科:指導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工作。承擔我區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組織制定區級河長制、湖長制各項管理制度,監督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對街鎮園區河長、湖長的考核,指導各街鎮、園區全面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負責普法工作。擬訂本區水務方面規範性檔案。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行政應訴、執法監督相關工作。負責水庫移民管理工作。
7、水旱災害防禦科:負責落實防災減災相關要求,承擔防汛、抗旱、防潮、城鄉排澇、水資源調度等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文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8、排水監督科:負責指導全區城鎮排水(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及污水處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污水工程運行監督。

下設機構

1、天津市武清區水務運行調度中心(天津市武清區河長制事務中心):承擔防汛、物資儲備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防汛應急搶險技術支撐等工作;承擔所轄河道、提防、閘涵、水庫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日常巡查、維修養護、安全監測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所轄範圍的水資源管理、保護相關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河長制管理和考核的政策措施實施、數據統計分析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2、天津市武清區水利技術服務中心:承擔水利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水利技術人員培訓,水利公共信息及教育培訓,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諮詢等工作;為地下水環境檢測、地質勘查施工、地質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3、天津市武清區水務工程建設事務中心:承擔水務工程建設的項目、質量與安全、招標投標、工程造價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4、天津市武清區水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貫徹實施國家和市、區有關水務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區域內水資源、區管水域、區管水工程、水旱災害防禦、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設、水文、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其污泥處置、再生水利用等水務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水務行政執法檢查;承擔跨省流域水務行政執法檢查中涉及我區的有關工作;配合公安、司法機關辦理相關水事治安、刑事案件;監督指導各街、鎮水務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行政執法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水務行政執法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完成區水務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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