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區司法局

天津市武清區司法局

天津市武清區司法局是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武清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區楊村街道雍陽西道422號市民服務中心16層
  • 所屬部門: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武清區
  • 現任領導:史海龍(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行政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2、承辦需要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及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以區政府或區政府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經濟契約以及其他經濟法律事務的法律審查工作。
    3、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審核、回復工作。負責組織推動新頒布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組織對重要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4、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鎮街依法行政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5、承辦申請區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6、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全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7、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本區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工作。
負責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8、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區法律服務資源。監督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擬訂、落實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組織、指導各部門、鎮街完善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
    10、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1、協調本系統對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提供法律服務支持保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政治處:承擔局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黨組全面從嚴治黨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黨建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本系統幹部管理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統戰和紀檢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優撫撫恤、律師公證員等專業技術職稱及相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辦公室: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行政外事、保密等日常事務。負責本系統應急管理、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援疆、援藏和扶貧工作。負責本系統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機關重要文稿、公文的組織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專題會議紀要、信息編報工作。負責對外新聞宣傳工作。擬定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指導、監督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協調並組織落實信息化網路建設的管理、維護、培訓及信息綜合保障和套用。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安全生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
   (3)社區矯正管理科(天津市武清區社區矯正管理支隊):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並指導監督各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組織、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4)法治宣傳科:擬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負責組織、指導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
   (5)人民參與促進科:承擔全區調解組織網路建設及調解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全區調解員隊伍建設。負責司法所建設。指導幫教安置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本區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工作。
   (6)律師工作科:指導、監督律師工作。負責擬定、落實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組織、指導各部門、鎮街完善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協調本系統對招商引資等涉及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提供法律服務支持保障。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推動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7)公共法律服務科: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工作。
   (8)行政複議應訴科: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辦理工作。承擔區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的統計分析。組織、協調區政府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承辦區政府決定進行行政賠償的案件。
   (9)審核監督科: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審核、回復工作。承辦需要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及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以區政府或區政府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經濟契約以及其他經濟法律事務的法律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鎮)依法行政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下屬單位

武清區法律援助中心
  (1)單位性質:公共事業單位
  (2)主要職責:為區內符合援助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3)辦公地址、聯繫方式:
武清公證處
  (1)單位性質:公共事業單位
  (2)主要職責:辦理國內、涉外、涉港澳台各類民事、經濟公證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史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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