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1950年6月中旬,天津市文學工作者協會、美術工作者協會、音樂工作者協會、戲劇曲藝工作者協會的負責人,各文藝社團負責人及文藝界人士阿英、李霽野、方紀、孫犁、魯藜、馬達、李少春、孟波等19位同志發起組織“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立大會籌備委員會”。經過籌備,同年9月14日至17日召開了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出席代表334人。李霽野致開幕詞,天津市市長黃敬、副市長劉秀峰出席大會並講話。阿英作《為新的人民文藝繼續努力,以爭取下階段的輝煌豐收》的報告,大會討論並通過了《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宣告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正式成立。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37人,候補委員10人。
主 席
阿 英 (1950年9月~1951年)
副主席
李霽野 (1950年9月~“文化大革命”)
白雲鵬 (1950年9月~1952年)
1956年下半年,先後正式成立了中國作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音樂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美術家協會天津分會、中國戲劇家協會天津分會。1958年7月成立了中國攝影家學會天津分會。1962年成立了中國曲藝工作者協會天津分會。
“文化大革命”中,文學藝術界受到嚴重摧殘,主要領導人和一些著名作家、藝術家受到殘酷迫害,文聯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11月天津市文在線上關被撤銷,工作人員全部到“幹校”勞動改造,1969年7月全部下放到工廠、學校、農村。
1979年3月中共天津市委決定恢復天津市文聯。
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1982年1月9日至13日天津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召開。出席代表680人。方紀致開幕詞。中共天津市委第一書記陳偉達、市長鬍啟立、以張光年為團長的中國文聯代表團出席大會。李霽野作了"走正路、出作品、出人才,努力攀登社會主義文藝新高峰"的報告。大會討論並通過了決議和《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孫犁致閉幕詞。
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屆委員會委員136人。
名譽主席
方 紀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之中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孫 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繆天瑞 (1982年1月~1982年12月)
梁 斌 (1984年~1987年10月)
主 席
李霽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副主席 (以姓氏筆劃為序)
萬 力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 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紀文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 林 (1982年1月~1984年7月)
王 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雪波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田 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馮驥才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孫 振 (1982年1月~1987年7月)
孫福田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何 遲 (滿族,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陳 因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陳潔民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林 吶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張映雪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趙 路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駱玉笙 (女,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秦 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袁 靜 (女,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曹火星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蔣子龍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魯 藜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
(1988年12月13日~2014年1月23日)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於1988年12月13日在天津賓館中禮堂開幕。市委書記、市長李瑞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振,市委副書記譚紹文、聶璧初、劉晉峰等市領導同志到會祝賀。
開幕式由主席團常務主席馮驥才主持。主席團常務主席李霽野致開幕詞。
譚紹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宣讀了給大會的祝詞。中國文聯代表,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社聯、市台聯的代表,天津警備區的代表以及市文化局的代表等在會上宣讀了祝詞。
全體代表聽取了市文聯第二屆委員會主席團提交的《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工作報告》以及關於修改文聯章程的說明。大會選舉出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屆委員會委員87人。
榮譽委員
萬 力 方 弘 方紀文 王 莘 王雪波 田 明 孫福田 何 遲
陳 因 陳潔民 林 吶 張映雪 駱玉笙(女) 袁 靜(女) 魯 藜
主 席
馮驥才
副主席
馬獻廷 趙 路 秦 征 曹火星 蔣子龍
主席團成員
丁 元 王 堃 王學仲 馮育楠 劉懷章 劉淑貞(女) 劉瑞森 張朝璽
秘書長
劉懷章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
(2014年1月24日~至今)
2014年1月24日上午,天津市文聯第四次代表大會、天津市作協第四次代表大會和天津市社聯第六次代表大會在天津大禮堂隆重開幕。中共天津市委書記孫春蘭,中國文聯分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趙實,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黃興國,天津市人大主任肖懷遠,天津市政協主席何立峰,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王東峰等領導同志出席大會開幕式。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成其聖主持大會。孫春蘭在開幕式上作了重要講話。
天津市第四次文代會、第四次作代會和第六次社代會主席團全體成員在主席台就坐。天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市直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的負責同志和來自本市的410位文學藝術界代表和市第四次作代會、第六次社代會代表出席開幕式。
中國文聯副主席、天津市文聯主席馮驥才致開幕詞。中國文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趙實代表中國文聯向大會召開表示祝賀並講話。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屆委員會委員名單
(共95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 蓬、萬 克、馬 路、馬桂平、王 平、王 芸、王 宏、王 艷、王大方、王書平、王立揚、王存傑、王冠麗、王曉林、韋劍峰、方 衛、孔令泉、鄧國源、石春波、石曉亮、馮欣蕊、呂 洋、朱樹江、劉 軍、劉 紅、劉 穎、劉文江、劉國利、劉春雷、劉春慧、劉樹林、劉恆岳、劉桂娟、關牧村、孫 伯、孫光軍、孫敬忠、運志學、杜寶發、杜彩霞、李 瑛、李 鋒、李少波、李佩紅、李錦河、李毅峰、李耀進、楊 煥、楊 琨、楊君毅、楊樹友、肖嘉喜、張 宇、張 克、張仁剛、張凱林、張金元、張建會、張建津、張桂元、張海濤、陳 川、陳 春、陳 洪、陳文軍、范 揚、國慶麗、金永偉、孟廣祿、趙 騫、趙秀君、趙洪俊、趙海軍、趙鴻友、鐘 海、侯泉根、倪祖銘、徐昌俊、高久林、郭振山、凌 珂、曹德森、商移山、寇士愷、琚俊雄、蔣連升、韓昌力、喻建十、傅長聖、曾昭娟、游慶波、謝 強、靳學東、蔡 勤、籍 薇
天津市文聯第四屆主席團成員名單
一、主席:
陳 洪
二、常務副主席:
寇士愷
三、兼職副主席(1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萬 克 王大方 王書平 關牧村 劉 穎 張建會
李錦河 孟廣祿 侯泉根 趙鴻友 傅長聖 籍 薇
四、主席團委員(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趙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聯第四屆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推舉馮驥才為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名譽主席;聘請丁小平等135人為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榮譽委員。主席團全體成員鼓掌通過。
主席團通過了《關於聘任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的決定》,決定由商移山同志擔任天津市文聯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大會向全市文藝家文藝工作者發出倡議書,號召全市文藝工作者要團結起來,同心同德,不辱使命,不負重託,以恢弘的氣勢和絢麗的色彩描繪時代的畫卷,以激越的豪情和優美的旋律謳歌火熱的生活,為天津文藝事業的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美麗天津做出新的貢獻。
天津市文聯第四次代表大會圓滿完成各項議程,於1月25日上午在天宇大酒店國際廳勝利閉幕。
主要職能
新時期文聯組織的職能定位是:“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天津市文聯的任務是: 組織全市文藝家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文藝工作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繼承傳統、勇於創新,著力創作推出更多表現人民大眾、反映時代風貌、弘揚中國精神的優秀作品,著力開展“深入生活、紮根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和文藝志願服務,著力培育推出更多藝文兼備、德藝雙馨的優秀人才,著力提高文聯組織的履職能力、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團結凝聚廣大文藝工作者,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為建設文化強市和建設美麗天津而努力奮鬥。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黨組書記 、常務副主席 萬鏡明
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李 志
黨組成員、秘書長 商移山
副秘書長 張建會
副秘書長 文 力
副秘書長 郭中元
主席團
天津市文聯第四屆主席團
(2014年1月24日)
主席:陳 洪
常務副主席:萬鏡明
副主席:李 志
兼職副主席
(1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萬 克王大方 王書平 關牧村 劉 穎 張建會
李錦河 孟廣祿 侯泉根 趙鴻友 傅長聖 籍 薇
主席團委員
(2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趙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聯各文藝家協會主席
天津市美術家協會主席王書平
天津市音樂家協會主席 關牧村
天津市戲劇家協會主席高長德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主席唐雲來
天津市曲藝家協會代主席王鳴祿
天津市舞蹈家協會主席 劉 穎
天津市攝影家協會主席 李瑞雨
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崔 錦
天津市雜技家協會主席侯泉根
天津市電影家協會主席王大方
天津市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萬 克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人事處
組聯部
行政處
權益保護部
文藝資源管理部
事業發展部
《文學自由談》編輯部
《藝術家》編輯部
天津市美術家協會
天津市音樂家協會
天津市戲劇家協會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天津市曲藝家協會
天津市舞蹈家協會
天津市攝影家協會
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
天津市雜技藝術家協會
天津市電影家協會
天津市電視藝術家協會
天津市文藝理論學會
天津市文藝志願者協會
天津美術展覽館
組織章程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為天津市文聯)是中共天津市委領導的文藝界人民團體,由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聯,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聯合組成。
第二條 天津市文聯履行人民團體聯絡、協調、服務的基本職能,面向社會文化生活,對各類文藝工作者發揮組織、引導、服務和維權的作用,是黨和政府聯繫全市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做好文藝界黨的民眾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天津市文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文化力量,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致力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繁榮文藝創作,扶持文藝人才,推動文化產業,同心同德為把天津建設成文化強市努力奮鬥。
第四條 天津市文聯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自主創新。
第五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各民族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六條 天津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獎、成果展示、理論研究、學術討論、調查研究、工作研討、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七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繁榮發展我市文學藝術事業。
第八條 天津市文聯加強對文藝工作者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的培養,積極推進文藝發展,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和文藝作品以及各種優秀的創作、表演、研究、教學或其他文學藝術成果,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
第九條 天津市文聯採取各種方式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學習和掌握各方面知識,加強藝術實踐,開展各種創作和理論活動,不斷提高文藝工作者素質及文藝創作水平,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作貢獻。
第十條 天津市文聯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第十一條 天津市文聯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積極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對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貢獻。
第十三條 天津市文聯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積極發展服務文藝事業的文化產業。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
天津市文聯直屬的市級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聯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各產(行)業文聯和其他在文藝界有一定影響的重要文藝社團,提出申請並經主席團批准,可成為天津市文聯團體會員。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 :遵守天津市文聯章程;執行天津市文聯決議;完成天津市文聯部署的工作;開展符合《天津市文聯章程》的各項活動;維護天津市文聯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天津市文聯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團體會員的權利:參加天津市文聯組織的活動;監督天津市文聯工作,對天津市文聯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推選天津市文聯和中國文聯代表大會代表;團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條 天津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審議和批准天津市文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改天津市文聯章程;
三、選舉天津市文聯委員會;
四、討論並決定有關天津市文聯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經天津市文聯代表審查委員會審核後產生。根據需要,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可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二十條 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文聯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執行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的決議;通過替換或增補主席團成員及委員會委員名單;聽取和審議天津市文聯年度工作報告;決定召開天津市文聯代表大會;其他應當由天津市文聯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文聯委員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領導本會工作。
第二十二條 天津市文聯委員會委員由團體會員醞釀協商,民主推舉候選人,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文聯委員選舉辦法由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提交代表大會通過。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常務副主席一人、專職副主席一人、兼職副主席及主席團委員若干人,由委員會選舉產生,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
第二十四條 天津市文聯主席團根據需要聘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在主席團領導下協調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天津市文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榮譽職務和榮譽委員。榮譽職務和榮譽委員由天津市文聯主席團推舉和聘請。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六條 天津市文聯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社會捐贈和贊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天津市文聯必須嚴格遵循財經法規,切實遵守財務紀律,嚴格把握經費預決算,加強經費使用跟蹤監管。
第二十八條 天津市文聯及直屬單位的經費使用,按規定實行審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天津市文聯的英文全稱:
“Tianji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TJFLAC。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實施。解釋權歸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