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者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備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的實施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組織起草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和民族語言文本。
(五)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公布、報備、評估、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縣區政府、市直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不服市政府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應訴案件工作。指導、監督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市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安排,擬訂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負責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安排,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組織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市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工作。承辦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裝備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政治部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幹部職工的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的推薦、考察和離退休幹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對縣區司法局領導幹部的協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工資管理、編制、人員調動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全系統創先爭優工作,辦理機關幹部職工的獎勵和全系統幹部職工的表彰獎勵;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政治理論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辦公室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重大政府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協調各科室及直屬單位的工作關係;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審核;負責信息、簡報的收集、編髮和電文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綜合統計、信訪保衛、計畫生育等工作;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和裝備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鄉鎮、街道普法對象的考核、培訓、考試及普法評先創優;參與依法治理試點工作和典型的經驗推廣;負責全市嚴打禁毒專項鬥爭法制宣傳和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指導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
基層工作科
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草擬論證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複議工作。
安置幫教與社區矯正工作科
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網路的管理工作;預防全市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的社區矯正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問題;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統計和工作總結,提出工作建議。
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
指導、管理全市公證、律師工作;擬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制定律師、法律顧問、公證人員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審核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的年檢註冊和違紀律師的調查工作;監督律師業務活動;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審核公證機構的設定及公證員的年檢註冊;負責違紀公證員的調查工作,監督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工作者執照、執業證書的年審註冊工作;配合政治部做好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指導管理“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各縣區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管理、審查、批准受援對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負責組織、指派、監督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負責縣區法律援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法律援助統計及檔案管理工作。
司法鑑定管理科
受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設立申請,負責審查申請單位按規定提交的申報資料和材料;受理司法鑑定執業人員的申請,審查申請人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具備的條件和相應的申報材料;負責辦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執業人員名冊編制、名冊公告的信息採集、匯總和整理工作,負責司法鑑定執業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材料的核實和報送工作;受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執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投訴;負責司法鑑定執業人員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和業務統計工作。
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全市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水”建設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以“堅持依法治市、建設法治天水”為根本目標,研究籌劃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水”建設工作,擬定年度工作要點,報領導小組審定後下發全市執行,分解各項工作任務,並負責檢查、指導貫徹落實情況。
2.承辦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會議,負責全市性的有關依法治市、“法治天水”建設會議的協調和籌備工作;負責依法治市工作的情況總結、通報等。
3.牽頭組織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具有全市性意義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4.統籌安排並負責實施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水”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評估等工作。
5.起草由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產生的各類材料,上報下發自我產生的各類材料,編髮依法治市工作簡報。
6.總結推廣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普法、法律服務以及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經驗和先進典型,向有關部門推薦表彰依法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
7.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協調並督促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8.協調從屬於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各分項工作指導聯絡組、聯絡員,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督促聯繫各指導聯絡組和聯絡員落實好工作任務,做好協調、匯總工作。
9.針對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水”建設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調研,為領導小組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10.負責對全市依法治市及“法治天水”建設工作骨幹進行培訓考核。
11.負責全市依法治市及“法治天水”建設宣傳、學習、培訓資料的編髮工作。
12.統籌組織對全市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公職人員的階段性法律知識考試和學法用法情況的考核。
13.負責其他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臨時交辦的工作。
天水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下設8個方面9個指導聯絡組,分別是:依法行政工作指導聯絡組、司法審判工作指導聯絡組、檢察工作指導聯絡組、城鄉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工作指導聯絡組、依法治企工作指導聯絡一組和二組、依法治校工作指導聯絡組、普法工作指導聯絡組、法律服務工作指導聯絡組。依法治市辦公室負責協調各指導聯絡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