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天水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調動社會資源,促進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天水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根據全市經濟發展目標,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調動社會資源,促進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人口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與規範;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的防治、宣傳諮詢、安全套的發放、篩查等工作;對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廣告的審批工作,協助藥監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七)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
(九)負責計生系統醫生、護理、生殖保健諮詢等專業繼續教育以及職稱評定的初審及上報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計生委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管理和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二)政策法規處(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牌子)。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建議;指導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工作;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建立有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發展動態監測、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處。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檢查;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宣傳教育處。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國際合作項目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五)科學技術服務處。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和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並組織實施;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項目評審,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服務網路建設、藥具管理以及發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組織和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等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與生殖健康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六)財務處。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負責機關財務、審計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財務監督,指導、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審核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七)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紀檢監察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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