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壇女屍案,發生於1927年10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壇女屍案
- 發生時間:1927年10月19日
- 發生地點:天壇昭亭門
- 涉及人物:李紅寶、李子明
人物介紹,案件記載,
人物介紹
李紅寶曾經是妓女。
案件記載
1927年10月19日,在北京天壇附近,發現了一具腐屍。檢察廳即刻派員前往現場進行勘驗。現場位於天壇昭亭門外東南角,周圍荒草遍地,空曠無人。屍體已高度腐爛,幾乎只剩一堆白骨。死者為一女性,頭頸部繞有一截麻繩,全身衣服已破碎,初步檢驗確定,該女屍系他殺,可能是麻繩勒頸窒息致死,但是沒有其他證據確定死者是誰和被殺原因。後再對屍體進行檢驗,發現女屍的髮髻式樣是三十多年前的時髦妝式,現在只有一些老年婦女、中少年女僕和妓院跟媽之類的婦人還梳此式樣。又檢查女屍衣服、首飾,斷定此人可能是妓院中人。於是偵探隊派出偵探前往全市各處妓院探詢,聽到有個叫李華棠的人說他有個妹妹王李氏,一直在妓院當跟媽,服侍妓女李紅寶。今年六月初六,李紅寶帶王李氏一起出門後即告失蹤,至今沒有下落。李華棠被帶去辨認死屍,根據屍身上的一串鑰匙,斷定死屍是李氏無疑。其後又查明李紅寶已經嫁到房山縣。偵探長立即命人把李紅寶拘傳到隊。在審訊中,李紅寶交代了殺害王李氏的作案經過。原來,李紅寶曾多次向李華棠借錢,累計達三百元,無法償還。李華棠怕她賴賬逃跑,就讓自己的妹妹王李氏日夜跟著她。李紅寶怕還不了債,就和一個熟客李子明暗商逃跑之計。六月初六,李子明與李紅寶約好在天壇昭亭門外空房等候。中午,李紅寶在王李氏陪同下離開妓院。一路上,李紅寶幾次藉故擺脫王李氏均未成功,只好在天壇的空房子裡同李子明一起用事先準備好的麻繩將王李氏勒死。兩人倉皇逃跑,商定李紅寶先回房山母親家,等李子明找到安身之處再來接她。但是李子明後因醉酒失言,吐露自己曾在北京殺人的真情,怕遭逮捕,投軍遠走了。李紅寶等李子明不回,無依無靠,只好求人作媒,嫁夫度日。婚後在閒談中流露了自己在北京時的妓女生涯。訊息傳出,不脛而走,終於被捕歸案。訊明口供後,李紅寶被解往法庭懲治,而投軍的李子明則成了漏網之魚,一直未被捕獲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