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監察委員會

大余縣監察委員會

大余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大余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大余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余縣監察委員會
  • 辦公地址:大余縣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現任領導,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9日,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
縣委書記曹愛珍,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包禮斌,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廖軍,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聶為民,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曉明,縣檢察院檢察長鐘福英出席在縣公務大樓舉行的揭牌儀式。曹愛珍、聶為民為縣監察委員會成立揭牌。

現任領導

委員:吳星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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