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

大連市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銜接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
(二)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綜合協調全區巨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巨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巨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
(三)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並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四)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價格、收費改革的方針政策;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各項價格規定和統一定價方案;負責組織召開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的調價方案聽證會。負責監測、預測、分析研究全區價格變動情況和趨勢,及時進行市場價格預警並提出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的措施建議;建立完善市場價格監測體系。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六)承擔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
(七)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八)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負責全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九)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和計畫生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按許可權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全區國民經濟與國防建設的關係,組織編制軍民融合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巨觀調控、流通和儲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全區地方儲備糧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全區糧食流通購銷儲存平衡計畫和調控辦法並組織實施,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的供應。
(十三)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市場體系、加工體系、應急保障體系和市場質量監測體系建設,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負責對糧食購銷和各級儲備糧的管理、指導和協調,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負責申辦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審核、審批指導工作。對大連市普蘭店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糧油檢測工作承擔業務指導管理職責。
(十四)根據國家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我區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我區儲備物資。
(十五)貫徹落實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和改革方針、政策、規定,負責處理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綜合協調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擬訂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對委員會議定事項進行督導落實。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計畫有機銜接,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1)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和投資審核範圍、標準和程式。(2)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履行區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職責,並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共同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3)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區本級基建投資計畫綜合管理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提出本行業發展建設需求,執行經區政府同意後下達的區本級基建投資計畫,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
與有關部門在規劃方面的職責分工。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分管領域內的區級專項規劃,並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報區發展和改革局統籌協調後予以立項。對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要徵求區發展和改革局意見。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有關區級專項規劃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上報區政府批准的規劃,有關部門須徵求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意見或與區發展和改革局聯合上報。
與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國務院或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部門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國家和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和管理。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關於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範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與區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領導班子

局 長:王育新
副局長:鄒 旭
副局長:隋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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