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由大連市人民政府印發,是根據國家及遼寧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結合我市實際,為全面提升我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不斷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而制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9年12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9年12月12日
- 發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檔案通知,內容,
檔案通知
【發布文號】大政發 [2009] 71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大連市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
(大政發 [2009] 71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現將《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大連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內容
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
為全面提升我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不斷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家及遼寧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綱要。
一、戰略意義
(1)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是黨和國家做出的一項事關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重大決策。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一體化的深入發展,智慧財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成為掌握髮展主動權的關鍵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撐。面對新形勢,站在新起點,大力開發和利用智慧財產權資源,對於轉變經濟成長方式,緩解資源環境約束,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戰略意義。黨和國家在積極實施和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基礎上,把智慧財產權戰略上升為與科教興國、人才強國並列的國家戰略,並出台了《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智慧財產權發展水平日益成為衡量一個地區或城市競爭能力、發展能力和綜合實力的戰略性標誌。
(2)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是進一步提升大連在遼寧沿海經濟帶核心地位和龍頭作用的必然選擇。多年來,我市不斷完善鼓勵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的政策措施,積極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努力加強智慧財產權協調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在大連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儘管我市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具備了良好的基礎條件,但與知識經濟的要求相比、與國內先進地區快速發展的形勢相比、與大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比,大連的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還不強,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還相對滯後,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數量偏少、能力偏低,智慧財產權的制度建設和文化環境還亟待改善。當前,國家已將加快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納入國家戰略,大連作為核心城市,必須進一步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智慧財產權戰略,營造有利於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的環境,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吸引更多國內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促進創新要素進一步向大連聚集,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質量,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二、指導思想、戰略目標和戰略重點
(一)指導思想
(3)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以全面提升我市智慧財產權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產權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為基礎,以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為核心,以提高市場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為重點,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特色突出、核心競爭力較強的技術、產品和企業,促進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為實現大連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建設東北亞重要國際城市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戰略目標
(4)10年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市高價值的核心專利、商標、著作權擁有量顯著增加,知識產業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明顯提高;逐步形成主要依靠智慧財產權的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育和引進機制,大多數企事業單位擁有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單位和個人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顯著增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全面改善,執法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形成尊重科技創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良好文化氛圍和法制環境;使我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達到國內同類城市先進水平,成為中國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的模範城市。
(5)5年發展目標:
――專利。全市專利申請持續快速增長,累計專利申請總量達到10萬件,比目前申請總量增加1倍。發明專利申請量年均增幅達到20%,擁有專利的企業數量實現成倍增長,職務發明在專利申請總量的比重顯著增加。國(境)外專利申請量進一步提高。
――商標。商標申請量增長到5000件,年均增長10%。新創中國馳名商標10件,中國馳名商標發展到25件,省著名商標發展到400件,市著名商標發展到600件。培育國際知名商標10件、市自主出口知名商標50件。新增地理標誌商標5件。
――著作權。全市作品著作權年度登記量年均增長10%,其中主要門類作品產出量、軟體著作權年度登記量和核心著作權產業產值有較大增長。在軟體業和動漫產業中形成一批有競爭力、高附加值的著作權。
――積體電路布圖設計。鼓勵企業申請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保護,力爭年均登記數量達到100件。
――商業秘密。提高企業及相關機構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運用能力。大中型國有企業普遍建立健全商業秘密內部管理制度,鼓勵民營科技企業及其他類型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相應制度,實現企業商業秘密的規範化管理。
――植物新品種。在水稻、葫蘆、古蓮子的航天育種和玉米的轉基因育種方面有所突破;選育出8―9個玉米、水稻、葫蘆新品種,5―6個櫻桃新品種,2―3個桃新品種,爭取達到全省領先水平。
――標準。全市企事業單位依託自有專利技術和產權制定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100項、行業和地方標準100項,爭取制定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5項,爭取建設和培育100家完善標準化體系、實現標準化良好行為的市級示範企業。
(三)戰略重點
(6)今後一個時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戰略重點是:
――打造一批高價值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
――不斷提高骨幹企業和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的工作水平,推動高校、研究所智慧財產權成果向企業轉移,支持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大力推進旅順南路知識產業帶建設,全面提升沿海經濟帶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水平;
――建立完善的城市智慧財產權制度環境和文化環境。
三、專項任務
(一)專利
(7)實施“企業專利倍增計畫”。用3―5年時間,在保證專利質量的同時,使全市有條件的企業專利擁有量和申請量實現成倍增長;建設100家市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1000家區市縣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帶動萬家企業開展專利創造工作。
(8)實施“核心專利創造和轉化工程”。用5年時間,在環境、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學、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等行業,特別在風電、光電子、數控工具機、數字音視頻、造船、機車、軸承、海洋生物等優勢領域擁有一定數量的核心專利。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參與行業專利池建設。圍繞國家、省和市級重點科技項目,市政府每年重點支持10項核心專利的創造和10項核心專利的轉化工程。區市縣政府也要確定本地區的重點支持項目。重點支持在連企業、高校、研究所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工作,推動聯盟內的智慧財產權共享。鼓勵創新主體積極申請國際專利,促進其運用智慧財產權制度參與國際競爭。
(9)實施“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計畫”。在全市高校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新和創業實踐活動,推動高校專利的創造、管理、轉化,培養大學生、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和科技創業技能,用3年時間,使大學生、研究生專利申請量增加到每年2000件以上。以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為載體,承接大學生優秀科技創業項目,鼓勵培育大學生創業企業。
(二)商標
(10)實施商標戰略。指導企業開展商標註冊(含國際註冊);支持企業申請認定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充分發揮商標在農業產業化發展中的作用,完善地理標誌商標使用與保護制度;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著作權
(11)積極扶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文化娛樂、軟體、動漫遊戲等產業的著作權創造。支持鼓勵具有大連鮮明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的原創作品的創作,鼓勵計算機軟體的自主研發,加強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
(12)支持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創造工作。提高積體電路布圖設計能力,增加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數量。加強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有效利用,促進積體電路產業發展。
(四)標準
(13)實施“標準化戰略”。推進專利技術成果積極轉化為技術標準成果。重點支持和鼓勵我市裝備製造、石油化工、電子信息、軟體與服務外包、LED照明、高新技術、檢驗檢測等企事業單位積極制定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實現專利技術向標準化成果的轉化。
四、戰略措施
(一)完善地方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
(14)制定並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儘快制定《大連市專利促進和保護條例》,啟動大連市智慧財產權綜合性法規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重點產業以及軟體、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促進和保護的政府規章;出台《大連市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大連市企業境外參展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
(15)建立健全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審議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產業發展規劃以及進行重大項目決策和管理時,應加強智慧財產權立項評估和跟蹤分析。對全市使用財政性資金或國有資產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設項目、重大併購事項、重點引進項目、核心技術轉讓等重大經濟活動,實施責任主體應進行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或評估,必要時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審議。
(16)健全市、區兩級智慧財產權行政機構,保證機構編制和人員配置,並根據本地情況制定區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辦法,提高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在連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要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部門,制定本單位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制度,設立專項資金。市國資委要將智慧財產權指標納入市屬國有企業績效考核體系。
(二)制定並完善智慧財產權支持和促進政策
(17)加大對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公共財政扶持力度。市、區兩級財政都要按照相應政策安排資金,資金投入要達到國內同類城市的平均先進水平。在政府採購中,優先採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或服務。
(18)支持企業通過創新、購買或兼併等形式獲取核心智慧財產權,鼓勵企業運用自主智慧財產權參與國際國內技術標準的制定。重點支持和扶持以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為核心的產業及項目,將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管理能力作為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等的主要條件之一。鼓勵企業在本行業人才、技術密集的國內外城市設立研發中心。
(19)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在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建立專利技術轉化的有效機制,構建產、學、研合作模式,促進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成果向企業轉移。
(20)推薦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點企業上市。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鼓勵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創新金融模式。引導和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科技企業孵化器投資智慧財產權產業化項目。
(21)制定推進旅順南路知識產業帶建設相關政策,加大對黃海、渤海沿線開發區和產業園區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和投入力度。積極支持和鼓勵區域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工作
(22)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力度,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局與工商、著作權、公安、藥監、質監等部門的協作執法或聯合執法,探索跨地區執法的新途徑。積極開展專項執法活動,防控大規模群體性侵權事件。制止智慧財產權濫用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公眾合法利益。
(23)支持海關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力度。支持海關實施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引導和鼓勵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到海關進行智慧財產權備案。支持海關依法查處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加強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維護我市口岸良好的進出口秩序。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24)強化大連市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職能,搭建和完善“大連市專利信息服務平台”,逐步構建全市範圍的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信息庫,開發大連主導產業、重點行業的分類智慧財產權信息庫。圍繞重點產業編制“專利地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分析報告。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應急機制。
(25)建立面向社會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構,開通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諮詢熱線。組成由相關部門、專家參加的智慧財產權顧問團,重點為中小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諮詢。實施智慧財產權維權特派員制度。在本市重點行業或重點產品研發和進出口工作中規避智慧財產權風險。鼓勵企業和行業聯合起來積極應對海外智慧財產權訴訟。
(26)鼓勵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做大做強,扶持規模化、綜合化、國際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及律師事務所開展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支持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拓展服務領域、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提升服務水平。
(27)完善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管理,加強對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支持、指導和監督,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誠信信息管理、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等行業管理制度,完善行業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系統,組織參與行業標準制定以及協調應對重大智慧財產權糾紛等工作。
(28)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推動,構建多層次的智慧財產權市場交易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採用多種形式,組建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積極推進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軟體和信息服務交易會的國際化、品牌化,使我市成為國內專利技術和軟體產品的重要集散地。
(五)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29)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培養和引進智慧財產權管理、交易、評估、訴訟、信息服務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加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人員系統學習與培訓,培養、提升現有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對於高價值核心智慧財產權的發明人和團隊予以重獎。
(30)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創辦智慧財產權學院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研究機構,通過法律碩士、雙學位等形式開展智慧財產權學歷教育,爭取設立智慧財產權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點,培養高層次的智慧財產權人才。
(31)聘請智慧財產權研究和實務專家,組建大連市智慧財產權專家庫,對我市智慧財產權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供決策支持和諮詢指導。
(六)推動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32)建立政府主導、新聞媒體支撐、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智慧財產權普及宣傳工作體系。定期發布我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狀況。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效、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的宣傳報導。實施“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促進工程”,在全市範圍內篩選100家企事業單位,建立智慧財產權文化活動站,並配備輔導人員。組織智慧財產權專家宣講團,分行業、分領域開展宣傳普及工作。做好“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的宣傳工作。
(33)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將智慧財產權知識納入公務員、企事業單位技術和管理人員在職培訓及繼續教育課程,在市、區市縣各級政府培訓機構中開設智慧財產權課程或專題講座。
(34)將智慧財產權教育納入學生素質教育體系。在中國小、職業學校開展以學生為主體的科技創新活動和智慧財產權教育,繼續實施專利新星計畫,建設一批科技特色及智慧財產權教育示範學校。
(七)加強智慧財產權交流與合作
(35)加強與國內外其他地區之間的智慧財產權交流與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優勢互補。重點加強與俄羅斯、日本、韓國等東北亞地區的城市、企業和智慧財產權機構的合作。在歐美、日本建立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鼓勵政府行政管理機構、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積極參加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
(36)政府應加強與在連外資企業的溝通和協調,建立與重點跨國企業之間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協作關係,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保障外資企業享受與本地企業同等待遇。
五、組織領導
(37)市政府成立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領導、統籌和協調工作。每年定期研究、部署智慧財產權工作,根據本綱要制定戰略推進計畫、專項任務實施計畫。建立政府機構與法院、檢察院、海關等單位之間的智慧財產權聯繫制度。
(38)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日常協調工作,制定《實施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任務分工》。智慧財產權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先導區要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領導,切實把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根據本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或年度工作計畫。
(39)將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情況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戰略規劃和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作為對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40)建立實施本綱要的定期評估制度。市知識產權局根據戰略推進計畫制定相應的考核標準,進行適時跟蹤,對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成效定期進行評估。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應根據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具體情況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對本綱要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