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位於:大足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別: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方針、政策,組織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提供依據,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工作。
(二)組織、協調、監督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和行政監察、複議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
(三)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管理、服務機制;負責並指導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推進生產、生活、生育“三結合”工作;開發社會保障功能,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利益導向機制和激勵機制。
(四)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組織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資料、數據收集與運用,搞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與計算機網路工作。
(五)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理論研究和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及基礎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
(六)依靠科技進步、發展計畫生育事業;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控制出生嬰兒性別比偏高趨勢,確保出生嬰兒性別比趨於正常,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七)負責抓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網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計畫生育服務工作的綜合性管理;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機構做好新生兒接生、婚前健康檢查,生殖保健和技術服務工作。
(八)協調計畫生育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的培訓。
(九)負責縣級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算和決算;對全縣計畫生育經費(計畫外生育費、計畫生育統籌費、各鎮街計畫生育事業費投入)的使用實行指導和監督。
(十)負責全縣符合政策照顧生育對象的調查、審核、審批工作;負責需照顧生育家庭的病殘兒鑑定工作;負責全縣節育手術後遺症的鑑定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規劃和信息科、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宣傳教育科。

人員編制

大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4名。

其他事項

縣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縣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監察大隊、縣計畫生育協會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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