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對高級中學教育教學常規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對高級中學教育教學常規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是大荔縣2006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各高級中學、農墾中學、希望學校、博華學校:
為了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為了把“細化管理”的工作思路落到實處,更好地促進各高級中學的教育教學工作,同時,加強對高級中學管理力度,進一步摸清各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完成情況,縣局決定,對各高級中學本學期教育教學常規工作進行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檢查內容:
1、領導深入教學情況;
2、教師完成教育教學工作情況;
3、學生完成學習任務情況;
4、學校對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情況;
5、校本培訓工作展開情況;
6、師生對學校工作評價情況。
二、檢查時間:
2006年11月27日-2006年12月5日。
11月27日---大荔中學
11月28日---朝邑中學
11月29日---兩宜中學
11月30日---城郊中學
12月1日---羌白中學
12月4日---馮村中學
12月5日---農墾中學、希望學校、博華學校
(各包校人員聯繫包校領導檢查所包學校)
三、檢查方式:
檢查組主要採用“聽、看、查、訪、議”調查問卷等方式,對上述內容進行全面、細緻、紮實地檢查。
四、檢查人員安排:
1、領導深入教學情況---姚培實、郟京武
2、校本培訓工作情況---謝國傑
3、高三教師工作情況---馬滿倉
(包括高三教師調查問卷)
4、高三學生學習情況---殷鵬毅
(包括高三學生調查問卷)
5、高二教師工作情況---朱科峰
(包括高二教師調查問卷)
6、高二學生學習情況---陳 磊
(包括高二學生調查問卷)
7、高一教師工作情況---曾潤軍
(包括高一教師調查問卷)
8、高一學生學習情況---劉景潮
(包括高一學生調查問卷)
五、檢查要求:
1、各高級中學對這次常規工作檢查要積極配合,迎接檢查。
2、檢查組成員要遵守紀律,紮實細緻地展開工作,實事求是地完成工作任務。
3、每位成員,每到一校,至少要聽所包年級三名教師的課。
4、每位包年級的檢查人員,在大荔中學、朝邑中學、兩宜中學、城郊中學檢查時,檢查教師情況的,抽查18名所包年級教師的備課、聽課錄,檢查學生情況的,抽查四個班(任課教師儘量不要重迭)各5名學生的作業、統練試卷和糾錯本;在羌白中學、馮村中學檢查時,抽查12名教師的備課和聽課錄,抽查兩個班各10名學生的作業、統練試卷和糾錯本。
5、每位檢查人員,要親自、如實、全面填寫每份檢查用表,準確、如數填寫教師學生名字,數據要真實,評價要客觀,等第不並列,成績要明確,問題要具體,建議要有針對性。
6、每位檢查人員,在檢查全部結束後(12月5日下午17時之前),要對各校檢查用表,分校裝訂,匯總成冊,全部交基教一股。不得有缺項,缺表的現象。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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