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指導全區藝術創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引導、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指導全區專業藝術院團建設。
(三)指導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全區各文化館(站)之間的協作、交流;管理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組織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四)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加強公共圖書館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和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區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監測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播出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廣播電視類節目。
(六)負責全區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工作,定期提出審讀報告。
(七)管理全區文物站、博物館;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發掘、研究、鑑定、出境和宣傳工作;編制、申報、管理文物保護經費。
(八)負責全區出版物市場和新聞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著作權法審核、審批、報批和管理內部資料出版物、圖書分銷單位、印刷企業設立等;負責各類著作權登記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出版物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按有關規定審核、審批文化、廣播電視、出版物經營項目、體育市場經營項目和頒發經營許可證,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掃黃、打非”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中國體育彩票發售管理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對地區內設立的報刊記者站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行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計畫財務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宣傳、思想政治工作、保密、信訪、檔案、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會議組織、計畫生育、信息、督辦檢查、接待等工作;負責網站建設工作。
(二)文化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全區文化娛樂、營業性演出、營業性藝術培訓、網路遊戲、文化藝術市場;負責調控全區文化娛樂場所的布局、規模和數量;負責全區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以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管理縣區文化市場管理機構的項目審批、審核和文化市場工作。
(三)藝術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工作的規劃、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區各項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專業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區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參加國家、省級各類文化藝術賽事;組織指導專業文化藝術生產、藝術評獎、藝術研究等工作;指導協調藝術表演團體的對外文化交流和演出活動。
(四)文博科
擬訂全區文物、博物、圖書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管理文物的發掘、鑑定、保護與搶救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管理工作;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文物站、博物館、圖書館的業務建設。
(五)社會文化科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參與起草、編制社會文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社會文化活動及廣場文化活動;指導全區社會文化設施和民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室)的業務建設和業餘文化藝術創作和培訓;指導社區文化、村鎮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
(六)競技體育科
制定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統籌規劃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制定體育競賽制度、規劃;向訓練單位下達參賽任務,組織參加各級體育競賽;承擔裁判員、運動員技術等級的申報、審批;負責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和基地建設。
(七)民眾體育科
制定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管理並制定民眾體育活動計畫;承擔民眾體育綜合運動會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參賽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工程規劃的申報工作;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國民體質測定,監督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體育社會團體的監督和管理,推動社會體育的協調發展。
(八)廣播影視科
執行廣播電視的社會管理和技術標準等方面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協調全區廣播電視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和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專用網路工作;審查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承擔全區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電影放映單位的設立許可;指導廣播電視行業協會工作。
(九)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監督管理全區新聞機構、音像、印刷、複製和出版物市場的許可審批;負責“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審批;負責審讀、審看、審聽全區各類出版物;依法查處違紀違法行為;負責全區的記者站和記者證初審;經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授權,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出版單位建立自辦發行機構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新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音像複製廠、圖書印刷廠、內部資料印刷廠、書報刊二級批發單位的審核報批工作。
事業單位
(一)大興安嶺地區文化市場稽查大隊
地區文化市場稽查大隊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取得許可的經營單位和經營活動進行稽查,維護文化、
廣播電視、
新聞出版、體育市場正常經營秩序,負責總結交流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市場稽查工作經驗,向立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提出法律、法規和規章相關問題的建議。
(二)大興安嶺地區民眾藝術館
地區
民眾藝術館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示範性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輔導培訓各級文化館(站)業務幹部及具有一定水平的文藝團隊骨幹人員,創作民眾文化藝術作品,研究民眾文化藝術理論,蒐集、整理、保護民間民俗文化遺產,建立健全文化藝術檔案,積極開展對外民眾文化交流。
(三)大興安嶺地區戲劇評論室
地區戲劇評論室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組織挖掘整理地方文化資源,創作反映地方特色戲劇作品,並積極開展藝術評論工作。
(四)大興安嶺地區文物管理站
地區文物管理站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對全區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對社會流散文物的徵集、登記和管理,對館藏文物的保管、分類、鑑定、登編、修復與複製,積極組織開展考古發掘、文物陳列展覽、對外交流等。
(五)大興安嶺地區圖書館
地區圖書館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開展社會教育、書刊文獻的流通、閱覽和讀者輔導工作,負責參考諮詢和文獻信息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負責圖書館情報學理論、技術方法及現代化科學管理、技術套用研究。
(六)大興安嶺地區展覽館
地區展覽館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組織舉辦承辦各類展覽,集中展示我區各行業取得的成果,促進林區經濟發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七)大興安嶺地區體育館
地區體育館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為大型體育賽事提供場館和服務,為民眾性體育活動提供服務。
(八)大興安嶺地區業餘體育學校
地區業餘體育學校為科級事業單位,掛大興安嶺地區體育中學牌子。主要職責:制定地區競賽、訓練發展計畫,完成省下達的各項競賽任務,促進地區體育事業發展,為國家及省優秀運動隊培養後備人才。
(九)大興安嶺地區體育工作隊
地區體育工作隊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選拔全區體育人才,做好科學的專業訓練。
(十)原隸屬大興安嶺廣播電視局的“大興安嶺人民廣播電台”、“大興安嶺電視台”成建制劃出,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一)原隸屬行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大興安嶺地區藝術劇院”,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