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公安局,屬行政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實行單獨核算。肩負著大興安嶺地區森林資源及城鎮安全保衛、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
- 所屬部門:大興安嶺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大興安嶺地區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設定
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包括本級及七個直屬分局單位,部門決算中包含本級及七個直屬分局決算。部門本級內設機構(處室)共 28 個,包括:政治部、紀檢組、辦公室、警務保障處、信訪科、機關黨委、人事訓練科、宣傳科、刑事偵查支隊、治安管理支隊、森保支隊、刑事技術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禁毒支隊、法制支隊、科技信息化支隊、警務督察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監所管理支隊、嶺南農業示範區治安管理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礦產資源安全保衛支隊、警衛支隊、戶政管理支隊等共 28 個。國有林區改革,地區公安局劃2歸直屬分局 7 個,包括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加林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韓家園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圖強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阿木爾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南瓮河分局、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
2021 年末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本級及七個直屬分局實有人數 1247 人,其中:行政人員 858 人、退休人員 373 人、事業人員 16 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落實地委、行署、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的各項工作任務。
2、掌握、分析、研究全區社會治安狀況,為地委、行署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制定對策。
3、指導全區公安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4、指導全區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指導、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5、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依法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7、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
8、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建設工作。
9、制定全區公安機關裝備、警用物資、被裝配備和經費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10、制定全區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方針、計畫與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11、制定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制定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12、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行署副專員、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葛洪海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團委榮獲黑龍江省“五四紅旗團委(團工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