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武天皇(大海人皇子)

天武天皇

大海人皇子一般指本詞條

天武天皇(てんむてんのう,631年?—686年10月1日),諱大海人,是日本第40代天皇(673年3月20日—686年10月1日在位)。

據《日本書紀》的記載,天武天皇文武雙全、德才兼備,還擅長天文學、精通占星術。在天武天皇執政期間,進一步加強了天皇專制的中央集權體制,鞏固和發展了大化改新的成果。天武天皇及其繼任者持統天皇的統治時期是日本的官制、本土宗教、歷史學、文化的重要形成時期。天武天皇將當時日本的最高統治的稱呼由“大王”改為“天皇”。

概述圖來源

基本介紹

  • 本名:大海人
  • 別名:大海人皇子、天武天皇、淨御原天皇
  • 所處時代:飛鳥時代
  • 出生日期:約公元631年
  • 逝世日期:686年10月1日
  • 主要成就:發動壬申之亂、加強天皇專制
人物生平,即位之前,壬申之亂,登基之後,為政舉措,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外交,歷史評價,人際關係,先輩,平輩,妻妾,子女,人物爭議,

人物生平

即位之前

天武天皇即位前名為大海人皇子,這名字與天武天皇幼年養育於凡海氏(海部一族的伴造)有關,當時以養育者取幼名是慣例。
661年(齊明天皇7年),齊明天皇逝世,中大兄皇子稱制。663年(天智天皇2年),在白村江戰役中,日本戰敗,中大兄皇子為擺脫內外交困局面,一面與大唐、新羅修好,同時讓大海人皇子參與樞機,輔弼朝政。大海人於受命代行左大臣職務期間,於664年(天智天皇3年),頒“甲子之詔”,“增換冠位階名及氏上、民部、家部”。又於近江國、東國安置百濟“歸化人”。668年(天智天皇7年),大海人被立為“東宮”。

壬申之亂

主詞條:壬申之亂
671年(天智天皇10年),天智天皇病篤,召見大海人皇子,以皇位相許。但大海人皇子自幼追隨兄長天智天皇左右,深知自大化改新以來,天智天皇在“古人大兄皇子之亂”(645年)、“蘇我石川麻呂事件”(649年)、“有間皇子之變”(658年)等事件中排斥異己的手段,大海人皇子推舉大友皇子為皇太子,自己則申請出家,退回吉野宮(今奈良縣吉野),靜觀時局,以圖再起。
天武天皇
壬申之亂戰況圖
672年(弘文天皇元年)1月10日,天智天皇在近江宮去世,享年46歲。大友皇子即位(弘文天皇),此時還未滿24歲。
5月,舍人朴井雄啟告急,大友皇子以修築山陵為名,在美濃尾張募征壯丁,於京畿招兵買馬,武裝待發。又據大友皇子妃十市皇女向其父大海人告密,近江朝廷策謀進犯吉野。
6月,大海人皇子先發制人,先遣村國男依、和餌部君乎、身毛廣等急赴美濃,聯繫各國郡司。繼而,大海人皇子率部眾二十餘人開始離開吉野,經由伊賀、伊勢,逃往美濃。在美濃,聽從於大海人皇子指示的多品治已經興兵,封鎖了不破要隘。動員了東海道、東山道兩道諸國的兵馬不滿朝廷者紛紛來歸,隊伍迅速擴充至數萬人。進入美濃後,聚集了東國來的兵馬的大海人皇子在672年7月2日兵分兩路,進攻大和國近江國兩方。近江朝廷得知大海人皇子舉兵,“群臣悉愕,京內震動”,“或欲逃往東國,或欲隱匿山澤”,大友皇子坐失戰機,內訌不已。大海人皇子神速果斷,身先士卒,由紀臣阿閉麻呂與村國男依分兵兩路,陳兵近江。同年7月22日,雙方發生瀨田川橋決戰,“旗幟蔽野,埃塵連天,鉦鼓之聲聞數十里,列弩亂髮,矢下如雨。”同年7月23日,大海人皇子一方攻陷近江朝大津宮,大友皇子與諸臣四散。大友皇子走投無路,旋即自殺身亡。至此,歷時兩月、動員數萬的“壬申之亂”,以大海人皇子之勝利結束。
8月,高市皇子受命處理善後。近江朝臣重罪八名處斬,其中,右大臣中臣連金斬首,左大臣蘇我赤兄、大納言巨勢比等及其子孫,以及中臣連金、蘇我果安子孫等,均處以流刑。其中,唯不見紀大人下落,故未被列入懲罰之內。同年8月27日,論功行賞,獎賞戰功人員。9月初旬,大海人皇子由不破宮啟程,經由桑名、鈴鹿、阿閉、名張,12日,抵達大和,9月15日,移居岡本宮。673年(天武天皇2年)2月,大海人皇子於飛鳥淨御原宮即位,稱天武天皇。

登基之後

679年(天武天皇8年),天武天皇巡幸吉野時,為避免發生皇位繼承之爭,即曾召草壁皇子大津皇子、高市皇子、川島皇子、忍壁皇子等皇子,對天地神祇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悖忤,和衷共濟,千載安寧。
681年(天武天皇11年),天武天皇立草壁皇子為皇太子。
天武天皇患病期間,詔諭凡天下之事,不問大小,悉啟奏皇后及皇太子。這是他吸取“壬申之亂”教訓,擔心後事的安排。685年(天武天皇14年),天武天皇更改爵位之號,增加階位等級,擴大冠位至四十八階。為勤於政務的官人晉升和撥擢有戰功的一般官兵提供條件。根據新爵位制,授予草壁皇太子淨廣,大津皇子淨大貳及高市皇子、川島皇子、忍壁皇子等不同爵位。其他諸王、諸臣亦先後授爵,其中,包括唐人、百濟人、高麗人,凡一百四十七人。同年,下詔諸國:“每家均建佛舍,以便禮拜供養”。宮廷聘奉僧尼,巡幸寺院,供養珍寶。天武朝將宗教納入國家政治軌道,從而,賦予天皇統治以宗教權威,實為日本天皇神格化之濫觴。天武天皇擅長占星術,再加上當時陰陽之道等在律令國家的大唐和新羅也很盛行,受到這些影響,天武天皇設定了占星台和陰陽寮。建造了為祈禱皇后(後來的持統天皇)病癒的藥師寺。但是這個藥師寺是建在飛鳥(遺址位於奈良縣橿原市),不是現今的藥師寺。
天武天皇(大海人皇子)
藥師寺藏天武天皇坐像
686年9月,天武天皇病逝,皇后臨朝稱制。“天武天皇”是漢風諡號,如歷代天皇一樣,是由奈良時代淡海三船奉敕進上,意為“上天立武王,消滅暴君”(典故來源於周武王滅紂,大友皇子被認為是暴君)。天武天皇的和風諡號是天渟中原瀛真人天皇。這個和風諡號很具道教的色彩。

為政舉措

政治

673年(天武天皇2年)5月,天武天皇改革官僚機構,畿內出身者供職宮中者首先作大舍人,之後再根據其才能酌情授與官職。同時這個大舍人的資格不僅屬於官吏,也向庶民開放。
天武天皇一直實行皇族專權的皇親政治,沒有置大臣之職(大臣是日本古墳時代飛鳥時代的官職,權勢很大,之前權傾朝野的蘇我蝦夷蘇我入鹿父子的家族蘇我氏就世襲大臣之職)。與此相對的,在行政機構方面也設立太政官和大弁官並立,授與上層官僚貴族無實權的“納言”一職,天皇的命令主要通過大弁官向地方傳達。還有,天武天皇統治期間,徹底的實行皇親政治天武天皇即位伊始,集眾書生於川原寺,修纂經文,於673年(天武天皇2年)任命大來皇女為伊勢齋王,恢復齋王制。從天武朝開始有新嘗祭和大嘗祭的區別,這些都保持至今。同時營造高市大寺(大安寺),建造藥師寺,以承父親舒明天皇之遺願。
除了修建飛鳥淨御原宮之外,天武天皇在難波也建造了宮殿。這個難波的宮殿是仿效大唐等國的復都制所建的陪都(副都)。藤原京的建造也是開始於天武天皇時代。
678年(天武天皇7年),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務評定(考)和官位升進(選)相關的考選法。
677年(天武天皇6年),天武天皇整頓食封。凡諸王、諸臣食封,“除以西國,相易給以東”,通過移封削弱貴族在地方的勢力。
680年(天武天皇9年),天武天皇規定貴族享有食封“先後限三十年”。
681年(天武天皇10年),天武天皇命粟田真人、伊吉博德編纂《飛鳥淨御原令》,第二年8月完成,令共二十二卷,律未完成。689年(持統天皇3年),《飛鳥淨御原令》開始實施。
682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下令位階區別的顏色顯示由原來的冠的顏色改為朝服顏色。
683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取消食封制,見親王以下諸臣,其食封悉“更返於公”,從而,徹底消除了舊貴族的世襲經濟特權。同年,草壁皇子開始輔政,參與編纂律令,並令舍人稗田阿禮等整理《帝紀》、《舊辭》,“消偽定實”,編撰國史,以奠定“邦家之經緯,王化之鴻基”。同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師,實行僧綱制度,加強了對僧尼的統一管理。
684年(天武天皇14年),為“更改諸氏之族姓”,天武天皇制定“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禰、忌寸、道師、臣、連、稻置。通過“八色之姓”,天武天皇對舊氏族加以調整。“真人”多授予原公姓氏族,“朝臣”多授予原臣姓氏族。舊“連”姓中,五十氏升為第三等“宿彌”,十一氏調為第四等“忌寸”。原屬“伴造”級舊族長,亦均納入氏姓序列。其結果使氏族進一步趨向分化,促使其與皇室之間的從屬關係進一步加強。制定“八色之姓”,提高皇族地位,鞏固與加強了天皇制專制統治。實行“八色之姓”制度,也是為使舊的氏族制與新的官僚制等級身分相適應的一種嘗試。由此可見,可以從具有氏族制與官僚制雙重性的側面,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國家的特徵。綜觀律令制國家發展進程,天武朝應屬日本律令制國家的創業期或形成期。
為了明確地方的支配體制,《日本書紀》的684年(天武天皇13年)10月條目記載:“派遣伊勢王等堪定諸國之界”,推進地方的行政組織建設。

經濟

683年(天武天皇12年)左右,開始發行日本最古老的貨幣“富本錢”。

社會

675年(天武天皇4年),天武天皇宣布廢除氏上民部、家部(部曲)之制。凡親王以下諸臣、寺社所有“山澤島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部曲為“自由之民”。廢除部曲制,旨在切斷民部、家部對氏上的從屬關係,轉而使之加強與皇室的聯繫,這是削弱貴族勢力,提高皇權的重要步驟之一。
同年,天武天皇還頒布了肉食禁止令,從每年農曆的5月3日開始到10月27日之間保護幼魚、禁止食用五畜(牛、馬、狗、猴、雞)之肉(之後的日本除了愛吃魚肉和海產品之外漸漸養成了不吃畜、禽肉的習慣,直到明治維新之後才有所改變)。
孝德朝、天智朝開創的律令體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長期未能實行,至天武朝始逐漸在全國推行。天武朝也並非依靠專制皇權推行律令體制,主要是由於地方豪族勢力日趨衰落,加之,律令制本身並不完全否定豪族對其屬民的支配權。實際上,國家只是從制度上使部民、家部變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對其屬民的一定隸屬關係而實現其統治的。由於豪族的階級分化,致使其統治區域內的實權逐漸轉入中小貴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權力介入。由於實行五十戶一里制,當地貴族原有的傳統利益仍可維持原狀不變,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雙重特性。

軍事

675年(天武天皇4年)10月,天武天皇準許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大臣擁有兵備。
681年(天武天皇10年),天武天皇於廣瀨野設行營,親王以下群卿參加兵備檢閱。

外交

676年(天武天皇5年),新羅統一了朝鮮半島,新羅使者來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羅派遣遣新羅使,與新羅保持外交聯繫,因此與當時同新羅對立的大唐斷絕外交關係。

歷史評價

天武天皇在壬申之亂中奪取政權,在執政中糾正了天智天皇晚年的保守傾向,加強了以天皇專制的中央集權國家體制,鞏固和發展了大化改新的成果。天武、持統、文武三代,可視為一個連續的歷史階段,確立天皇中心主義統治秩序和嫡長子繼承制,使古代天皇制統治達到全盛階段。白鳳文化繼飛鳥文化之後,為天平文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人際關係

先輩

平輩

妻妾

子女

女兒:

人物爭議

《日本書紀》中記載的壬申之亂是大友皇子對才德與勢力兼備的下任天皇大海人皇子的叛亂。被大海人皇子所消滅的大友皇子當時有沒有即位?是不是更具正統性?關於這一點的爭議在歷史上一直沒有停止過。如果當時大友皇子已經即位,則大海人皇子就是篡奪了弘文天皇的皇位。
成書於鎌倉時代的《一代要記》、《本朝皇胤紹運錄》等記載天武天皇的生年是622年(推古天皇30年)或623年(推古天皇31年),但根據《日本書紀》的記載天武天皇之兄天智天皇的生年是626年(推古天皇34年)。由此可以認為《一代要記》記載天武天皇終年的65歲應該是56歲(或55歲)之誤,再逆推可以得出天武天皇的生年應該是631年(舒明天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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