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2017年保險助推扶貧攻堅工作實施方案》是大方縣2017年制定的方案。
大方縣2017年保險助推扶貧攻堅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2016〕17號)及《大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方縣保險助推脫貧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方府通〔2017〕4號)精神,結合2017年大方縣落實農業保險工作情況,為進一步推動大方縣保險助推脫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等6部門《關於印發〈貴州省2016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金髮〔2016〕6號)精神和市扶貧辦、人壽保險公司畢節分公司、中國人民人壽畢節支公司《關於開展農村扶貧小額保險工作的通知》(畢扶辦〔2017〕22號)要求,由人保財險大方支公司牽頭落實農業保險、民生類保險工作,中國人壽大方支公司、中國人民人壽大方互動部牽頭落實農村小額意外保險相關工作,除政府扶持繳費的險種外,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根據自身意願、承受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自願選擇參加其他保險,各相關職能部門及保險承辦機構要切實從保護農民利益的高度出發,認真履行職責,協作配合,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積極推進農業保險及民生保險工作穩步開展,用好用足國家政策,充分發揮保險公司承擔風險進行經濟補償的職能,為大方脫貧攻堅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2017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任務及費用測算
1.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有關政策
2017年所有農戶應承擔的15%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由縣人民政府統籌解決,但對於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自繳的15%的保費,從切塊到縣的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
各級財政承擔相應的保費補貼費率詳見下表。
2017年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各險種保費及保額對應表(元/畝、頭)
品種 | 保額 | 費率 | 保費 | 中央 | 省補貼 | 市補貼 | 縣級 | 農民 | |
補貼 | 補貼 | 自交 | |||||||
水稻 | 500 | 6% | 30 | 47.5% | 33% | 4.50% | - | 15% | |
玉米 | 500 | 6% | 30 | 47.5% | 33% | 4.50% | - | 15% | |
油菜 | 500 | 4% | 20 | 40% | 30% | 4.50% | 10.50% | 15% | |
小麥 | 300 | 4% | 12 | 47.5% | 33% | 4.50% | - | 15% | |
馬鈴薯 | 500 | 4% | 20 | 40% | 30% | 4.50% | 10.50% | 15% | |
能繁母豬 | 1000 | 6% | 60 | 50% | 17% | 9% | 9% | 15% | |
育肥豬 | 500 | 6% | 30 | 50% | 17% | 9% | 9% | 15% | |
公益林 | 綜合險 | 1000 | 0.30% | 3 | 50% | 30% | 6% | 14% | 0 |
火災險 | 1000 | 0.20% | 2 | 50% | 30% | 6% | 14% | 0 | |
商品林 | 綜合險 | 1000 | 0.30% | 3 | 30% | 30% | 7.50% | 17.50% | 15% |
火災險 | 1000 | 0.20% | 2 | 30% | 30% | 7.50% | 17.50% | 15% |
2.2017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目標任務
2017年,水稻、玉米、油菜、小麥、早熟馬鈴薯、公益林投保率均要達到100%、商品林(經果林的林木損失保險)投保達20%以上、能繁母豬50頭以上規模和育肥豬養殖100頭以上規模的大戶、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場(公司)等投保率達100%。
3.費用預測
2017年政策性農業保險費用測算表
險種 | 保費(元) | 投保數(畝、頭) | 總保費(元) | 縣級補貼保費(元) |
水稻 | 30 | 30000 | 900000 | 135000 |
玉米 | 30 | 420000 | 12600000 | 1890000 |
油菜 | 20 | 10000 | 200000 | 51000 |
小麥 | 12 | 30000 | 360000 | 54000 |
早熟馬鈴薯 | 20 | 30000 | 600000 | 153000 |
經果林林木損失 | 3 | 40000 | 120000 | 39000 |
合計 | 14780000 | 2322000 |
(二)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及費用測算
為了充分體現政府對特色農業的扶持和引導,縣人民政府擬對規模種植和養殖的大戶、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場(公司)的特色農業進行保費補貼:
1.種植業保險政府補貼政策:蔬菜(食用菌除外)連片種植達到100畝以上、中藥材種植達到50畝以上、經果林(果品損失保險和林木保險)種植達到200畝以上的大戶、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場(公司)等全部由大方縣人民政府100%交納保險費,畢節市人民政府指定試點的蔬菜價格指數保險由縣人民政府補貼30%的保費。
2017年種植業保費及保額對應表(元)
險種 | 保額 | 費率 | 保費 | |
中藥材 | 1200 | 5% | 60 | |
蔬菜 | 鋼大棚 | 1000 | 5% | 50 |
竹木大棚 | 1000 | 6% | 60 | |
露天 | 800 | 7% | 56 | |
地膜 | 400 | 6% | 24 | |
果品 | 1000 | 7% | 70 | |
蔬菜價格指數 | 1200-2400 | 8% | 96-192 |
2.養殖保險政府補貼政策:恆大引進的純種安格斯牛和西門塔爾,政府全額出資投保。
2017養殖業保費及保額對應表(元)
險種 | 保額 | 費率 | 保費 |
牛(恆大引進) | 5000 | 4% | 200 |
羊 | 500 | 9% | 45 |
肉(蛋)雞 | 25/40 | 2%、2.5% | 0.5-1 |
3.費用預測
2017年地方特色農業保險費用預測表
險種 | 保費(元) | 投保數(畝、頭) | 總保費(元) | 縣級補貼保費(元) |
羊 | 36 | 500 | 18000 | 18000 |
牛(5000元) | 175 | 2000 | 350000 | 350000 |
果品損失 | 56 | 20000 | 1120000 | 1120000 |
蔬菜 | 48 | 40000 | 1920000 | 768000 |
中藥材 | 48 | 30000 | 1800000 | 1800000 |
蔬菜價格指數 | 96-192 | 10847 | 2023680 | 607100 |
肉(蛋)雞 | 0.5-1 | 675800 | 400000 | 40000 |
合計 | 7631680 | 4703100 |
種植類保險的費用以實際投保面積為準,實際投保面積少於預測面積。
(三)民生類保險工作及費用預測
1.農村住房保險。在實行原農村住房保險的基礎上,縣人民政府補充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交納8.4元,購買保障為1萬元的農村住房保險,使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保障為2萬元的農村住房保險。
2.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縣人民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交費1.8元,購買每人10萬元死亡賠償的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
3.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建檔立卡貧困戶辦理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每人每年需繳納保費30元,其中一般貧困戶和低保貧困戶(10.22萬人)由財政扶貧資金補助每人每年20元,其餘10元由參保人員繳納;民政兜底對象(低保戶、五保戶,3.59萬人)參保保費由財政扶貧全額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一般貧困戶、低保貧困戶以個人交納人數進行據實匹配,民政兜底貧困戶以民政核准進行據實補助。
4.費用預測
2017年民生類保險費用預測表
險種 | 保費(元) | 投保數(畝、頭) | 總保費(元) | 縣級補貼保費(元) |
農房 | 8.4 | 42309 | 355395.6 | 355395.6 |
公眾責任 | 1.8 | 138115 | 248607 | 248607 |
農村小額意外險 | 30 | 138115 | 4143450 | 3121000 |
合計 | 4747452.6 | 3725002.6 |
(四)保險責任
1.政策性種植業保險責任:因人為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土石流、山體滑坡、病蟲草鼠害等對參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
2.政策性養殖業保險責任:因人為無法抗拒的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政府撲殺等導致保險標的直接死亡造成的損失。
3.政策性森林保險責任:森林保險分為林木火災保險和林木綜合保險。
(1)林木火災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限內,因火災或發生火災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林木或防止災害蔓延,採取合理的必要措施而導致保險林木死亡和伐除造成的損失。
(2)林木綜合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限內,由於火災、暴風、暴雨、暴雪、洪水、滑坡、土石流、雨雪冰凍、霜凍、乾旱、林業有害生物以及由此採取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行為導致保險林木流失、掩埋、主幹折斷、死亡和伐除造成的損失。
4.特色農業保險
(1)蔬菜保險責任:由於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蔬菜、保險棚架及保險棚膜的損失,且損失程度(率)達到20%(含)以上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①火災、爆炸;
①火災、爆炸;
②暴雨、洪水(政府行洪蓄洪除外)、內澇、龍捲風、風災、旱災、倒春寒、雹災、凍災、雪災、雷擊;
③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④山體滑坡、土石流;
⑤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⑤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⑥重大病蟲害。
(2)中藥材保險責任:由於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且損失率達到30%(含)以上時,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①旱災;
②暴風、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雪災、雹災、凍災、土石流、山體滑坡;
③病蟲害。
(3)水果類保險責任:由於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水果果實損失且損失率達到20%(含)以上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①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暴雪、旱災;
①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暴雪、旱災;
(4)大牲畜保險責任:由於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大牲畜的死亡,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①巴氏桿菌病、炭疽病、W病(口蹄疫)、氣腫疽、焦蟲病;
②雷擊、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風、暴雨、火災、爆炸、摔跌。
(5)蔬菜價格指數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蔬菜已達到上市標準,保險蔬菜的平均離地價格低於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價格時,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6)肉(蛋)雞養殖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由於下列原因在連續48小時內,造成保險肉(蛋)雞死亡,且每批次保險肉(蛋)雞事故死亡率超過單批次養殖總量的5%(含5%)時,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
1.火災、爆炸;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雷擊、地震、冰雹、凍災;
3.山體滑坡、土石流;
4.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5.中毒、觸電;
6.疾病、疫病。
在保險期間內,由於發生高致病性傳染性疾病,政府實施強制撲殺導致保險肉(蛋)雞死亡,保險人也負責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扣減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的差額為限。
5.民生類保險責任
(1)農房保險:因雷擊、暴雨、洪澇、風雹、雪災、低溫冷凍、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陷等自然災害(破壞性地震除外)和飛行物體及其他控制運行物體墜落、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農房財產損失。
(2)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由於暴風、暴雨、崖崩、洪水、龍捲風、颮線、颱風(熱帶風暴)、海嘯、土石流、突發性滑坡、冰暴災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災害中的搶險救災行為導致人身傷亡或傷殘事故,保險公司按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付。
(3)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責任: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或疾病死亡,按以下標準賠付:造成意外身故、殘疾,賠償30000元,疾病身故3000元,意外醫療費用1000元。
(五)投保理賠流程
1.簽訂契約。由扶貧辦、農牧局、林業局、民政局、中藥產業局或各鄉鎮等作為投保單位,簽訂大保單,並在各村張貼公示。
2.定損理賠。承保機構接到報案後,一般案件應在3日內、重特大自然災害應在5日內進行現場查勘、損失核定等工作,必要時可邀請出險地鄉鎮(街道辦)、農業(畜牧)、林業、民政等單位相關人員參與查勘、定損工作。查勘、定損工作完成後,在賠款支付前,理賠清單應當在被保險人所在行政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進行3天的張榜公示,公示結束和資料收集完畢,在無異議的情況下,經辦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賠款足額直接支付到被保險人的賬戶上,並對賠款支付情況進行回訪。
3.爭議處理。被保險人與承保機構因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自行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政府或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組織領導小組申請調解;如調解無法達成一致,可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統籌做好2017年保險扶貧工作,推進全縣保險助推脫貧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成立保險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徐萍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楊忠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吳亮縣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主任
謝雨石縣人民政府政府金融辦主任
韋剛縣財政局局長
張基貴縣農牧局局長
彭良信縣林業局局長
李柱輝縣中藥產業局局長
朱翔縣扶貧辦主任
路世蕾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經理
劉遠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經理
各鄉(鎮)鄉長(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
保險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履行聯席會議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縣金融辦,由謝雨石擔任辦公室主任,路世蕾、劉遠建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處理。
(二)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既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協同推進。
縣金融辦負責組織協同縣財政局、農牧局、林業局、中藥產業局、扶貧辦、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等職能部門,動態跟蹤檢查全縣保險扶貧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並加以協調解決。
財政局負責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結算、核查、監管等工作。
縣農牧局、林業局、民政局、中藥產業局、扶貧辦等有關部門要向承保機構報送投保料,並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對保險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協助開展保險標的防災減災和災後查勘定損等工作,同時提供必要的專業監督作為理賠依據。
縣扶貧辦負責相關扶貧資金的安排,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督導。
承保機構要積極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向貧困戶、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宣傳普及農業保險政策及相關知識,按照監管相關要求,做好保險的防災防損、承保、查勘、理賠、賠付等專業化服務工作;要依法開展相關保險業務,在具體開辦業務時報送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切實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保險市場秩序;負責定期向領導小組報送全縣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參保貧困戶進行審核、貧困戶自籌資金收繳、資料備案等相關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保險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大對保險實施的督促檢查、績效評估和推動力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督查督辦、監察、審計等部門對保險實施進度、保費補貼資金使用、理賠時效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套取賠款和財政補貼、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保險工作重視不夠、組織不力甚至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相關人員,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確保保險扶貧政策落到實處、釋放最大效應,讓廣大貧困戶、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真正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
(四)農村保險服務體系。鄉鎮相關工作人員及村幹部作保險承辦機構的協保員,負責協助保險承辦機構宣傳、承保資料收集、理賠工作的開展。
四、時間安排
2017年6月30日前,縣民政局、扶貧辦向承保機構報送民生類保險相關投保資料。林業局、農牧局、中藥產業局以農牧、中藥材種養殖的季節作為時間節點,及時向承保機構報送涉農類保險相關投保資料,承保機構根據自身承保的險種完成2017年相關承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