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薩爾圖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大慶市薩爾圖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大慶市薩爾圖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薩爾圖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薩政路6號 薩爾圖區人民政府6樓C642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的發展。組織協調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活動推廣;指導、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組織大型對外交流活動;引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市場開發、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動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區公共文化事業和旅遊行業科技創新發展;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及新形態產業的發展。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均等化。
  (四)指導全區文藝創作和研究活動。監督、指導、管理全區性大型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推進文化館(站)、圖書館(室)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具有導向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協調、指導區內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區內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公共資源共享規劃,協調區域內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協調、指導區內文物保護、利用、宣傳工作;負責區域內文化遺產申報、監管工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批重點文物發掘、維修項目,申報區域內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石油開發創業舊址;管理全區文物市場,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相關重大問題,對查處的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處理意見。
  (六)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開展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指導青少年體育發展。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
  (七)組織普查、規劃全區旅遊資源,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保護和利用;指導全區旅遊(區)點的規劃、開發;對旅遊項目的建設和開發提出建議;指導全區旅遊產品、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的規劃開發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促進全區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協調大型旅遊節慶、賽事和對外交流活動。
  (八)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貫徹執行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負責對旅遊景區、旅遊飯店、旅遊滑雪場、家庭旅館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全區旅遊安全、旅遊保險、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對區內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依法承擔相關行政許可事項,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審批、辦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經營許可證、備案工作;負責勘察區域內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經營現場研究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態勢;開展區內體育市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監督管理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經營活動。
  (十)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職能職責:負責機關黨務工作、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檢查督辦、文秘、安全、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信息採集工作;負責承辦區人大建議、區政協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信訪工作。
(二)文化管理崗。職能職責:負責制定全區文化工作規劃及落實措施,並監督執行。承擔區內文化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區內文化市場開發、行銷和對外交流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文化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區域內重大文藝活動;文化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市場經營現場工作;文化市場審批、報送工作:網際網路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娛樂場所審批、文藝表演團體審批、營業性演出審批、營業性演出活動(國內)備案、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個體演員或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以及網際網路營業場所、娛樂性場所、文體表演團體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相關審批;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藝術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扶持政策,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研究指導全區文物管理、保護、宣傳,申報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區文物安全管理。
(三)體育管理崗。負責制定全區體育工作規劃及落實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全區體育場地普查、體育產業相關行政審批、行業管理及全區民眾體育及宣傳工作;指導區內體育市場開發和對外交流工作;體育安全生產工作;督導體育器材安裝使用及保護工作,搞好各類賽事的籌備、組織和指導工作;開展全民健身;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性體育比賽,體育活動;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管理、監督;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體育市場安全;指導、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舉辦健身氣功活動或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審批;三級運動員等級稱號授予;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授予;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審批;非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備案;區級體育類社會團體確認,組織參加各級別、各項目比賽。
(四)旅遊管理崗。負責制定全區旅遊工作規劃及落實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及開發保護;指導區內旅遊市場開發、行銷和對外交流工作;旅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信息發布;對區內旅遊項目建設與開發提出建議;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組織大型旅遊節慶活動的策劃和實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指導、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經營現場工作、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對旅遊景區、飯店、旅遊滑雪場、家庭旅館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全區旅遊安全、保險、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指導全區旅遊業體制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推進工作;旅行社分社、網點備案登記;受理旅遊投訴舉報服務。

現任領導

局長:張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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