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制定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物業等行業管理規劃、產業政策、工作(作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劉羽為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 屬性:市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簡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大慶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二)將原市規劃局行使的未經規劃部門批准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劃入市城管委。
(三)將原12345市長熱線中的12319全國統一城管投訴專線受理工作劃入市城管委。
(四)增加對規劃區新建、改造、大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立項審查、竣工驗收的職責。
(五)增加組織協調、指揮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比市直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各中省直企業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定、辦法及相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系統建設;負責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揮、督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考評。
(五)負責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標準,組織協調、指揮指導、監督檢查市直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各中省直企業開展城市管理工作,並組織考核評比。
(六)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成果技術鑑定和套用推廣;對從事相應行業設施維護或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並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物業管理等行業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並監督和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和資金使用。
(七)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道路、橋樑、廣場、照明、排水、供熱、燃氣等)和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景觀河湖、物業小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主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語、條幅、燈箱的設定審批;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辦理城市林政審批業務。
(八)負責制定市政、公用行業建設的發展規劃,並按照規劃制定年度建設、改造計畫,對有關項目進行實施和管理。
(九)負責建成區內民用建築、公共建築、商用建築及其他各類建築物地上、地下配套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的新建、改造、大修項目的立項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及廣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十一)行使城市綠化、風景名勝區、遊樂場所、景觀河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市政、公用、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證經營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規劃部門批准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管委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力資源科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職工工資套改、核定工作;負責職稱聘任及人員調配工作;負責職工業務培訓及考勤、考核工作;負責職工社會保障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城管信息網站的維護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招投標法、會計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負責各項資金計畫的編制、下達、審核、收支、落實以及監督檢查;負責組織、管理項目招投標、採購工作;負責統計資料的收集、上報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財務預、決算編報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收費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調研、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法制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執法工作年度計畫,並檢查考核;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執法隊伍的執法監督、證件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工作。
(四)綜合指導科。
負責制定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城市管理工作考評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檢查、考評;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協調、組織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調研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建設項目的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重大科研項目、技術開發項目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五)信訪接待科。
負責制定信訪工作責任制,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負責信訪案件的接待、受理和督辦查處工作。
(六)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女等黨群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和職工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26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科長7職,副科長5職。主任科員3 職,副主任科員3職。
其他事項
(一)處級職數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