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大姚縣委大姚縣人民政府《關於大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字〔2011〕2號),設立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能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介紹:取消已由大姚縣人民政府公布
- 主要職: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
- 內設機構:社會保障局機關7個內設機構
介紹,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介紹
(一)取消已由大姚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出境就業管理、境外職業介紹機構資質認定的初審和上報職責劃給大姚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三)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四)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五)加強統籌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六)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七)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
(八)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職業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三)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和行政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四)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措施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障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六)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深化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
(八)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
(九)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勞動糾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和監督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案件。
(十二)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引進省內外智力計畫,承擔本縣與省內外人才技術交流合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7個內設機構。
(一)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查督辦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綜治維穩、機關日常事務、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牽頭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二)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股(勞動監察大隊、農民工工資股)
指導、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 規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培訓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縣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及仲裁法庭的日常工作;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執法監察,依法查處各類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案件,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參與處理因勞動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制方案的審核工作;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負責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大姚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副科以下公務員的錄用、任免、調配、交流、培訓;負責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副科以下公務員職務任職資格審核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副科以下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獎勵、懲戒、申訴控告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統計工作;負責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和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能力和作風建設政策;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行政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責任政府三項制度和效能政府行政能力提升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政策、計畫及聘用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畫管理、調配工作;管理行政機關副科以下、事業單位(除教育系統外)在職和離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負責企業軍轉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負責組織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推薦、管理工作;負責推薦、選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以及優秀拔尖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崗位聘用認定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引進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引進省內外智力的重點項目,承辦有關對外聯絡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擔大姚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大姚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大姚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大姚縣農村鄉土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與勞動關係管理股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工作,發布本地區勞動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承辦中央、省駐楚單位和州屬單位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度的審批工作;負責縣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審批、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工作;負責省、州駐大姚單位和縣屬單位勞動用工登記、勞動契約備案和集體勞動契約的審核工作;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組織上報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傷殘等級評定材料工作;承擔大姚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大姚縣勞動關係三方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管理與基金監督股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統籌規劃;擬訂經辦機構管理制度,指導、監督經辦機構的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資金監督制度建設;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收繳、支付管理情況,並定期向社會公布;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審計工作;向上級基金監督部門報告本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離任情況,並配合上級基金監督部門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違紀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糾正違紀違規行為;匯總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大姚縣社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社會保險稽核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及人才培養、人才引進政策;負責人才管理制度、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開展人才資源調查、信息統計;制定人才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大姚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技能鑑定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遵照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本地區實施辦法;指導和規範職業技能鑑定,承擔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擬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工作。
人員編制
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26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局長),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