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過程
12月17日訊息,繼e租寶之後,又一家
投資理財平台大大集團被查,最新訊息顯示,大大集團總裁馬申科已被經偵帶走。
12月22日,多家國內主流媒體發文報導:“大大集團非法融資問題”且案件已經進入經偵調查階段,大大集團四名主要高管相繼被羈押。
按照國內經偵辦案手段,已經羈押多名主要管理高層。
一審宣判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
上海申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馬申科、單坤等12人集資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申彤集團、申彤大大公司分別以集資詐欺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1億元;對馬申科以
集資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對單坤以集資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欺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陳尚坤等10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單位申彤集團、申彤大大公司於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間,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大大寶”線上理財軟體,或通過發布自用項目、虛假項目、盈利能力無法保障的項目,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招攬投資合伙人,銷售各類包裝而成的理財產品,並將募集資金交由申彤集團統一支配使用。144億餘元集資款中,大部分被用於返還集資本息、經營費用支出及員工薪酬支出,或用於個人揮霍。截至案發,造成6萬餘名被害人損失64.6億餘元。
本案已查封、扣押、凍結了相關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房產、汽車、手錶以及股權等財產。現追贓挽損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最終按比例發還被害人。
上海市一中院認為,二被告單位及馬申科、單坤、陳尚坤等5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或參與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欺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伊莉、徐英義、高博一等7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額巨大。二被告單位以及馬申科、單坤、陳尚坤等12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制度,依法應當予以嚴懲。上海市一中院根據二被告單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