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重大風險隱患的實施方案

為了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責任落到實處,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重大風險隱患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9日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9日
  • 發布單位: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主體責任穩定房地產市場,防止房地產泡沫,引導好市場預期,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二、基本原則
切實承擔起房地產市場調控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採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堅持完善住房的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三)堅持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因城施策、分類指導,要不斷完善市場監測預警和考核評價機制,特別是要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責任落到實處。
(四)堅持調結構、轉方式,特別是要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重點解決新市民的住房問題。
(五)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三、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遏制不合理價格形成,防止出現泡沫;平衡市場供求關係,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建立科學的監控體系,確保數據及時、準確、全覆蓋,為分析研判房地產市場形勢和開展有效調控提供技術支撐。
四、具體措施
(一)開展房地產風險排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樓盤情況,排查梳理轄區內房地產項目風險點,建立防範房地產風險機制,建立問題台賬。要對高價拿地的中小企業、自有資金不足、財務成本過高的企業,有延期交房、逾期辦證風險的房地產項目進行風險防控。(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民銀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市稅務局)
(二)妥善處置“問題項目”
對已出現延期交房、資金斷裂、項目停工等問題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梳理,根據“問題項目”具體情況,釐清債權,引入資本,盤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體解決措施,落實具體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逐步化解相關問題。(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開工項目
7月底前完成對已實際具備開工條件但未到契約約定開工期限的宗地進行督查,督促房地產企業加快建設進度;要對已超過契約約定開工期限但未開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動工原因,因企施策解決存在的問題;特別要對因征地拆遷、清場騰地不到位等原因影響開發建設的宗地,儘快解決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給
御東地區,隨著行政東移和高鐵建設,民眾紛紛在御東地區置業,從而造成房源緊張,房價增長較快,房價高位運行。因此應適當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應量,尤其是御東區,以平衡房地產市場上的供求關係,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五)大力規範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要將房屋回歸居住屬性,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一是扶持住房租賃企業,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勵供應主體多元化,允許商業用房改租賃住房,土地年限不變,水、電、氣,均按居民標準執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權,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落戶等公共服務權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擴大公租房保障服務對象範圍。在我市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我市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全部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二是增加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有效供應。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購買市場庫存中小戶型房屋,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
(七)打通商業用房與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業地產庫存量較大,可以通過打通商業用房與住宅通道的方式,將商業用房轉化為住宅用房。具體措施為:對在建但尚未銷售的商業用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在確保房屋質量安全的情況下,允許企業對戶型結構進行最佳化調整。對已建成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改造為商務居住複合式地產,商務居住複合式用房可享有與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支持商業用房轉型利用,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房,可改為電商用房、教育培訓、日間照料場所、養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於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等其他符合條件的經營性、公益類用房。(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體育局,各縣區政府)
(八)嚴厲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多部門聯合持續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虛假廣告、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開發企業必須在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個工作日內到市房屋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將房屋信息全部錄入智慧房產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時網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第一時間掌握開發企業樓盤信息,堅決遏制開發企業捂盤惜售行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
(九)規範商品住房價格銷售行為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指導、協助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價格行為自我約束機制,有效制止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售房過程中亂攤費用或借交房之機亂收費用等坑蒙消費者的行為。商品房銷售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後,應當在其售房場所顯著位置設定商品房明碼標價牌和售房標價表,標明位置、戶型、套內面積、價格、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禁止虛假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實行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商品房銷售契約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同時,應當將銷售契約價格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
(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
強化智慧房產對政府決策的信息支撐作用,確保房地產政策牢牢把握市場需求、緊跟市場動態、更加科學合理,引導居民購買住房理性消費。(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金融辦、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銀行、市發改委、市法制辦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項工作的牽頭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將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的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實工作方案要求,明確工作責任人,層層分解責任,紮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配合。各項工作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進風險防範工作的完成。同時,各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交流、資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堅進度。各項工作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節點,保證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確定專人每月向牽頭單位報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各牽頭單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送牽頭的工作任務進展情況。
(四)加強督促檢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全程跟蹤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工作方案落實的情況,督促各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要及時報告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追責問責。

印發的通知

同政辦發〔2019〕3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
《大同市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重大風險隱患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9日

政策解讀

2019年4月9號,由我局起草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了《大同市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重大風險隱患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同政辦發〔2019〕32號)(以下簡稱《方案》),現將制定的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黨的十九大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之首,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後,房地產調控政策進一步明朗,其中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及“一城一策”“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成為2019年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的關鍵字。為了貫徹落實2019年1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幹部專題研討班上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省委《山西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方案》安排部署,結合現階段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防範我市房地產市場存在的風險隱患,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依據
根據《山西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方案》,《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要點》,省政府與大同市《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目標責任書》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方案》的解讀說明
本方案共分為五部分內容,確立了《方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具體措施及保障措施。明確了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分工。防範發生風險採取具體措施:一是開展房地產風險排查;二是妥善處置“問題項目”;三是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開工項目;四是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給;五是大力規範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六是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七是打通商業用房與住宅的通道;八是嚴厲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九是規範商品住房價格銷售行為;十是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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