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直屬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 所屬部門:大同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黨和國家、省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直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以及新組建部門(單位)辦公區的機關事務工作,指導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務工作。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重要的國內公務接待、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接待保障、服務和經費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公務接待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公務接待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四)負責全市各類會議的後勤保障及經費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辦公用房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處置維修、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建設的立項報批、計畫編制、建設監管。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用房的清理整合和集中管理工作。負責市周轉房、市級幹部集中住宅區、人才公寓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擬訂相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指導市直黨政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市直黨政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制定市直黨政機關運行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按規定提出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以及新組建部門(單位)辦公區的機關事務管理服務經費的建議。負責市級公務接待和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公務用車、公共機構節能等專項經費的管理。
(十)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市本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以及下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情況進行專項聯合巡檢。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財務科。
(三)接待一科。
(四)接待二科。
(五)會議管理科。
(六)辦公用房管理科。
(七)公務用車管理科。
(八)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市公共機構節能領導組辦公室)。
(九)資產與基建管理科。
(十)政策法規審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