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瑤族自治縣公安局

大化瑤族自治縣公安局

機構概況 大化瑤族自治縣公安局是主管本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在縣委、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化瑤族自治縣公安局
  • 地點:大化瑤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執法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圍繞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中心任務,部署和落實全縣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為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敵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基層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四)根據社會治安情況,提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措施,依法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對轄區刑事案件負責偵查,維護社會治安。
(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負責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以及特種行業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本縣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全縣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
(七)保衛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負責有關警衛的組織實施。
(八)管理戶政、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九)負責全縣機動車輛、機動車駕駛員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處理交通事故。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十一)負責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全縣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保衛組織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公安機關機構設定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執法勤務機構;綜合管理機構;選設機構;派出所及監管場所機構。具體設定為:
(一)執法勤務機構設定
1、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領導職數2正1副。
2、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等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領導職數2正3副。下設3箇中隊,每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3、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和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爆炸危險物品監管等工作。領導職數2正2副。下設3箇中隊,每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4、禁毒大隊(可加掛縣級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禁毒工作,承擔縣級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5、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領導職數2正3副。下設4箇中隊,每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二)綜合管理機構設定
6、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領導職數2正2副。下設2箇中隊,每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7、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領導職數1正2副。
8、法制室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領導職數1正2副。下設1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9、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領導職數1正1副。
(三)選設機構設定
10、巡警大隊
負責縣城區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等工作。領導職數2正2副。下設2箇中隊,每箇中隊領導職數1正。
11、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出境入境管理工作。領導職數1正。
(四)派出所設定(17個)
鎮北派出所、鎮南派出所、貢川派出所、共和派出所、百馬派出所、古文派出所、六也派出所、雅龍派出所、古河派出所、都陽派出所、江南派出所、岩灘派出所、羌圩派出所、乙圩派出所、北景派出所、七百弄派出所、板升派出所。
(五)監管場所
看守所、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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