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論,指一種鼓吹大公司重要社會作用的理論。大企業論產生於本世紀40年代的美國,其代表人物有D.利連撒爾,F·馬克盧普、A·卡普蘭、A·伯利等。
大企業論的基本觀點是:大公司不僅是資本積聚的必然結果以及經濟和技術進步的必要因素,而且是能夠滿足現代社會需要的生產發展的最高形式;大公司和大企業的最主要目標和任務.是社會福利,它們首先關心的是工人和所有人民的利益: 由於國家擴大了對經濟的干預,大公司應擔負制定國家經濟政策的責任。目前,大企業論在西方企業界仍有很大影響。
大企業論,指一種鼓吹大公司重要社會作用的理論。大企業論產生於本世紀40年代的美國,其代表人物有D.利連撒爾,F·馬克盧普、A·卡普蘭、A·伯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