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醒魂不歸》是1998年民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黎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夢醒魂不歸
- 作者:楊黎光
- 出版時間:1998年01月
- 出版社:民眾出版社
- 頁數:258 頁
- ISBN:9787501416752
- 定價:16 元
- 裝幀:平裝
- 叢書: 九十年代大案要案偵破紀實叢書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內容提要
1995年7月11日,深圳機場某油料公司發生了一起170萬元公款被
盜的大案。案發後,警方很快發現,盜款人即是該公司出納員姚丹。姚丹與
社會上的犯罪分子,夥同香港黑社會勾結在一起,盜竊公款後,準備出逃。
姚丹在偷渡香港時,被她“親自請來的”香港黑社會犯罪分子殺死。本案是
內地犯罪分子夥同香港黑社會參與的一起大案。案件偵破過程曲折艱辛,罪
犯最終全部落網,人證物證俱在。但是,作家並未從單一的案件展開,而是
開掘社會上新的情態,對犯罪動機和犯罪心態作了探微。
作者介紹
楊黎光,男,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報告文學學會會員。現為《深圳特區報》主任記者。1990年從事創作,著有長篇小說《走出迷津》、《大混沌》、《欲壑・天網》等三部。發表中篇小說、短篇小說、散文、評論、報告文學、電影劇本、電視劇本二百多萬字。另有電視連續劇《青春門》、《欲壑・天網》等五十餘部集拍攝播出。
近年,從事長篇報告文學的創作,代表作有《沒有家園的靈魂――王建業特大受賄案探微》、《美麗的泡影――一個經濟畸人的悲劇》、《傷心百合――一個好男人的故事》蔡志明,34歲,四川省成都市人。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 先後在四川省公安廳研究室調研科,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秘書科從事犯罪研究和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山版有《你,如何防止犯罪侵害》等書。
作品目錄
目錄
第一章
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局長岳修祥坐在他寬大的辦公桌
後面,略顯清瘦而精神矍鑠的臉,在朝陽的照射下鍍上
了一層金輝,他聲音平緩地對我說:“7月11日,當刑警
隊長林建光到我辦公室報告說機場油料公司下屬的承和
實業公司財務室保險柜被盜時,我自己也沒有想到會牽
出一件集盜竊、兇殺為一體,深圳案犯和香港犯罪分子
聯合作案的大案。這一案件是如此複雜和曲折,幾名犯
罪分子充分施展了他們在預謀、作案、潛逃時反偵查方
面的‘聰明才智’,其犯罪心理也極具特色……。”夾在
岳局長手上的香菸在說話間不斷地冒出裊裊青煙 往上
升騰 彎曲 消散 直到無影無蹤
第二章
姚丹的同學,以及在艱辛工作後找到的古新,都說案發
前姚丹曾經跟他們聯繫過,但案發後再沒聽到過任何信
息。姚父、姚母、及姚丹妹妹也不知姚丹在哪裡。這些話
是真還是假?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在我們的面前浮現出
一個又一個作案嫌疑人,他們的出現使偵查工作量猛增
我們感到面對的可能是一個狡猾的犯罪團伙 團伙成員
卻又在案發後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想盡各種辦法,抓
獲了取款的唐仲,終於使偵破全案現出了曙光
――王永曆副局長的回憶
第三章
唐仲的供詞,使我們原以為抓住他就可以很快破案的想
法成為泡影。將全面情況匯總,我們對神秘的香港人阿
富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想盡辦法就地緝捕他和北上哈爾
濱抓捕陳宏偉、姚丹是我們當時偵破工作的主導思想。方
向的正確往往是我們偵破工作成功的保證,任何一條線
索都不可放過,是每一位刑事偵察人員的基本素質,徘
徊時的彷徨往往是成功前的陣痛。在這一過程中,案件
的偵破往往在於你抓住了不經意的線索
――偵察員湯立軍的偵破日記
第四章
香港人阿富的特點――旺盛的精力、充沛的體力、以及
過人的精明。香港人的身份,審訊中竹筒倒豆子似的爽
快交待,包藏著無盡的潛台詞。他故意設定的陷阱既讓
案情陷入僵局,也使我們感到面對的是一個多么頑強而
又富有頭腦的對手,常用的審訊方式對他不起作用,惟
一的突破方式是――打垮他的幻想和心理防線,這是否
能行,根據對阿富前幾天的審訊情況看 誰心裡也沒底
――預審員劉忠文的回憶
第五章
陳萬富的交待,證實了當時岳局長的分析,姚丹很危險。
接著我們迅速行動,緝捕到了殺人兇手――香港人肖海
新。當肖海新看見公安人員出現在他的面前,將冰冷的
手銬戴在他的手上時,他知道一切都敗露了。沉默和對
抗都是沒有用的,他無奈地閉上了眼睛,低下了頭。想
保命,成了他當時心中的主導想法 肖海新交待了他的
全部犯罪過程。
根據他的交待,對其他同案犯的緝捕 如同順藤摸
瓜,當絕大多數涉案人員落網後,此案終於真象大白。一
起精心策劃的盜竊、殺人案件呈現在我們的面前,這11
個犯罪分子,為了攫取不義之財,臨時拼湊起一個瘋狂
的犯罪團伙,並且在主犯陳萬富、陳宏偉和姚丹的支使
配合下,實施了這起驚人大案。其中一個十分顯著的特
點是,香港籍的案犯是主要的預謀者、實施者和殺人者。
姚丹、陳宏偉的犯罪意圖、犯罪動機,姚丹的被殺,巨
款的被盜,正是在他們的配合下具體實施的,這是一樁
發生在內地 具體由香港黑社會直接預謀實施的刑事犯
罪案
――偵察員黃建軍的工作總結
第六章
當我踏上香港島,放眼望去,藍天白雲下 座座乳白色、
藍色、淡黃色的摩天商廈,身姿各異地擁擠在維多利亞
港畔,構成一幅繁華的現代都市圖畫。燈紅酒綠的香港
讓很多人傾慕,認為是冒險者的樂園,仿佛那裡遍地都
是黃金 這些也同樣強烈地吸引著姚丹,夢寐以求能踏
上這塊土地。為此,她充當了自己導演的悲劇中的主角
結果,她還沒來得及踏上這塊土地,就命喪大海。
為最終證實姚丹的去向,1995年8月24日,我們來
到香港。深圳、香港兩地警察,為了共同打擊犯罪,再
次攜起手來,最後證實了姚丹的下落 結果既令人觸目
驚心 又意味深長
――偵察員鐘海帆香港之行隨想
第七章
著名的犯罪學家龍勃羅梭曾經採用生物學的方式,對各
類罪犯,尤其是暴力犯罪的罪犯進行過系統的分析。認
為犯罪人在相貌、顱骨的形態等方面,有著與正常人的
明顯不同,以此證明有些人之所以成為罪犯,是他們本
身在生物性上就有犯罪的特徵,犯罪是天生的 這種觀
點經過無數的事實證明,存在著嚴重的謬誤。
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是一種社會作用的結果,
在犯罪的生物性和社會性的兩相比較中,社會性的作用
才是決定性的,犯罪分子並不是個個都是天生的罪犯,而
是在社會生活中,其行為發生了違反法律規定的變異,對
社會的整體、安寧、秩序造成了嚴重的破壞。許多犯罪
分子在犯罪前、犯罪後,跟我們常人的思維,情感,包
括生物性的形態方面並沒有什麼區別,甚至在思維、情
感方面的表現,較普通人還有超常的地方,只是他們將
這種超常用於了反社會性的犯罪之中,從法律的角度和
從對社會的破壞性方面看,確是一種行為變異。
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是,由於犯罪行為是一種違反
法律和人性的行為,犯罪人總希望既能得到犯罪的利益,
或者犯罪情感的渲泄,又想逃脫法律的懲罰,道德良心
的自責,這些要求,便會使他(她)將自己最大的聰明
才智運用於犯罪的預謀實施、逃避法律追究的整個犯罪
過程之中 包括每一個細節。犯罪人並不是個個都是愚
笨無知的人,在他們中間,確實不乏運用人類智力和現
代科學技術成果的“精英”。這就使公安機關在案件的偵
破過程中,必定艱辛曲折 但任何一種犯罪行為一旦實
施,都會留下蛛絲馬跡,事實本身就是一種客觀存在,不
可能自我消除或自己消逝。只要工作深入,任何犯罪都
不可能不被發現。何況,由於犯罪本身是對社會發展的
一種破壞,是對法律道德的違背,自會受到善良人們的普
遍唾棄。加之犯罪人自己內心惶恐,必然導致其行為舉止
的反常。不同於正常人的心態,以及自身的弱點,也會使
犯罪人自我暴露,自投羅網,這是一種規律,也是一種必
然
――偵察員龍旭的偵破隨想
第八章
改革開放,給我國這塊古老的土地,注入了無限的生機,
也為每個人的自我發展,創造了難得的契機。改革已經
成為一種世界性的潮流,當然也是泥沙俱下魚龍混雜。正
如鄧小平同志所說:“開放,難免不飛進幾隻蒼蠅。”當
然,我們的改革事業不會因為飛進了幾隻蒼蠅而關上打
開的門窗。但是 我們要正視這些“蒼蠅”給我們的事
業所帶來的破壞。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世界的一體化似乎也帶
來了犯罪的一體化 這不僅表現在數量 程度上 而且
也表現在犯罪的行為方式上。當我國正遭受建國以來第
四次犯罪浪潮的衝擊時,境外黑社會犯罪的滲透已經成
為一種事實,這不能不引起我們高度的重視,並堅決予
以打擊,決不能讓黑社會組織的陰影籠罩在中華大地上。對
於像陳萬富這種黑社會成員 我們是決不能心慈手軟的
――原刑警隊長林建光的結案隨想
第九章
昨夜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一片大海,一片夜空下神秘墨
黑的大海。大海在漲潮,一位身穿白底紅花短裙的姑娘,
俯臥著浮在波濤洶湧的海水裡,隨著潮汐的起伏一直飄
到我的面前 她突然抬起頭來 靜靜地看著我 滿面悲
傷。
她張了張嘴,似乎想和我說什麼,但是我什麼也聽
不見,只見她的臉上堆滿了憂傷。好像她有很多很多的
話想和我說,可是她不知從何說起,只是淚水像湧泉一
樣融匯在海水裡 這時,海面上風起潮湧,我聽到斷斷
續續的幾句話,“我兒子還好嗎?等他長大了告訴他,媽
媽是多么的後悔,如今只能靈魂飄蕩在海上,屍骨遺落
在香港,孤獨地找不到歸宿……”這時,又是風聲又是
雨聲,她的聲音越來越小。我大聲地喊著,“你說什麼?
我聽――不――見――”她好像被驚嚇了一樣 忽悠一
下不見了,留給我無數個疑問……
我在喊聲中醒來。這時,黎明還沒有到來。窗外嘩
啦啦地下著大雨,我的電腦還開著 我是坐在電腦前睡
著了的時候做的這個夢。
我為不能親自聽到姚丹的述說而感到遺憾。看來,只
有自己去找她了,從她的成長,從她的父母、親屬、朋
友、同學對她的了解,從她的行為舉止,從她的靈魂演
變,從她的生活悲劇,去揣摸她的內心世界,去探尋她
的心理活動,去探微她由此導致的行為變異的原因 這
些 正是這們所做的工作的意義
――作者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