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河流,是指流經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領土的河流,如尼羅河流經坦尚尼亞、蒲隆地、盧安達、烏干達、蘇丹、埃及等六個國家; 中國雲南省境內的元江,流入越南後稱為紅河。多國河流流經各國的河段分別屬於各國領土,各國分別對位於其領土的一段擁有主權。 但多國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經各國的利益,因此,對多國河流的航行、使用、臂理等事項,一般都應由有關國家協定解決。每一沿岸國在對該河流行使權利時,都應顧及其他沿岸國的利益。各國不得有害地利用該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國際實踐中,多國河流一般地對所有沿岸國開放,而非沿岸國船舶未經許可不得航行。如:瀾滄河、湄公河、多瑙河、亞馬孫河、萊茵河、巴拉那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