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解釋二, 解釋一《爾雅釋親》載: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換言之,妻子父親的親兄弟稱為自己的外舅,輩分上比自己大一輩。妻子稱自己外舅應該是叔父或者伯父。註:“妻之父”的“父”不是生父而是伯父、叔父,因為生父古語寫作“考”,生父謝世的話寫作“先考”。解釋二妻子的父親, 即岳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