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文化和旅遊局

壽縣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秘〔2019〕11號)和《中共壽縣縣委 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壽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壽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縣文物局牌子。

壽縣文化和旅遊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壽縣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壽縣行政中心五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壽縣,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有關政策、規定和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落實體制機制改革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三)組織全縣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推進文化設施建設,組織縣域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介,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和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落實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市場發展,負責行業監管,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行為。
(九)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和利用等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推進廣播電影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陣地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行政許可、行政管理及有關服務事項工作。
(十四)負責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會務、保密、信息、信訪、後勤、政務公開、文明創建、辦公自動化、建議提案辦理、目標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和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行業統計、政府採購,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相關工作。
(二)人事股。協助局黨組管理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幹部培訓、因公出國(境)申報政審、繼續教育培訓、知識分子和統戰等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三)公共文化藝術股。指導全縣藝術創作生產,負責文藝創作獎勵評審工作。著力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圖書館(室)、文化館(站)、紀念館、美術館事業發展和鄉鎮、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扶持民營劇團發展,指導文化領域行業組織、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等工作。組織策劃全縣民眾性文化活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普查、建檔、傳承保護和創新等工作。
(四)市場管理股。負責對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提升服務質量,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旅遊安全、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和舉報、投訴辦理、案件查處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法律法規諮詢等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承擔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方面行政審批有關工作。具體負責全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審批、發證和年度核驗等工作,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勘查和驗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視窗日常管理、業務辦理、溝通協調等有關工作。
(六)產業發展股。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和重要旅遊產品對外宣傳推廣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推進全縣旅遊項目開發建設。指導編制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等規劃。指導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信息化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七)古城辦。依據《壽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壽縣歷史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組織制定壽州古城保護年度工作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協調研究古城保護工作重要事項,對壽州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各有關成員單位依法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考評;負責做好壽州古城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加強古城保護宣傳教育,增強市民保護意識;負責收集、建立壽州古城保護檔案資料;承擔縣委、縣政府以及壽州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文物保護股。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督促文物和博物館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文物保護項目實施和文物市場管理及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國家、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承辦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審定工作。指導做好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廣電新聞出版股。負責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負責廣播電視播出、節目製作、節目傳送等傳媒機構和相關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電視劇製作和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監管信息網路傳播的視聽節目,查處非法行為。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推進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推進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承擔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公益電影、愛國主義電影放映活動,開展固定電影放映點建設等工作。負責對全縣出版、印刷、發行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指導實體書店發展。依法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承擔全縣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人員編制

縣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9名。
縣文化和旅遊局所屬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壽縣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李延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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