壩法村民委員會是貴州省的地名,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鎮社合一、撤鄉建社,建立壩法生產大隊;1984年5月,冊亨縣進行機構改革,實行政社分開,建立壩法村,成立壩法村民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壩法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Bàfǎ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民國
- 廢止年份:2007年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布依語“壩法”指一份好田,水稻茂盛,糧食飽滿。寨子位於溪水邊,田地平坦,水源充足,每年都能有一個比較好的收成。自然村寨由此得名“壩法”。村委會以所在居民點名稱(壩法)得名壩法村民委員會。
歷史沿革
民國時期,實行新憲制,改區、聯保為鄉(鎮),隸屬高洛鄉;1958年,建立壩法生產大隊,成立壩法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冊陽區花冗公社;1984年,冊亨縣行政區劃變動,壩法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壩法村民委員會,隸屬花冗鄉;1991年,實行建鎮並鄉撤區,洛凡鄉和花冗鄉合併為花冗鄉,壩法村委會隸屬花冗鄉;1998年,花冗鄉更名為岩架鎮,壩法村委會隸屬岩架鎮;2007年,實行村級整合,將弄么村和壩法村合併為花冗村,撤銷壩法村建制,壩法村成為歷史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