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帳註銷與收回的核算

壞帳註銷與收回的核算是指對企業已作壞帳處理的應收帳款收回的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壞帳註銷與收回的核算
  • 釋義:對企業已作壞帳處理的應收帳款收回的核算
估計的壞帳入帳後,在其後的會計期中,經過多次催債,確實無法索回所欠的應收帳款時,經有關人員研究和領導批准後,可以註銷有關應收款帳戶名,以結清有關的應收帳款科目。這時,應設定“壞帳準備”科目。借記“壞帳準備”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隨著壞帳的發生,應收帳款的轉銷,“壞帳準備”科目也應相應沖轉。如果企業已經註銷了的壞帳,又可以收回時,其會計處理方法如下:(1)採用直接核銷法的企業,壞帳收回時間在不同的會計期時,借記“應收帳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轉回已註銷的壞帳。借記“現金”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收回某客戶的貨次;(2)採用備抵法的企業,需要先轉回原已註銷的分錄,再作收款分錄。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壞帳準備”科目,轉回已經註銷的壞帳;借記“現金”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收回某客戶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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