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掛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牌子、墨竹工卡縣商務局牌子、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牌子,即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正科級建制,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主管部門: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拉薩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的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劃轉給墨竹工卡縣財政局(墨竹工卡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劃入原墨竹工卡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承擔的商務局的整體職責。
(四)將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墨竹工卡縣農牧局(墨竹工卡縣科學技術局、墨竹工卡縣科學技術協會)。
(五)將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墨竹工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墨竹工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六)加強招商引資統籌協調和投資促進戰略及政策研究等職責。
(七)加強指導礦產企業的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及投資促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及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及投資促進的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組織指導工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
(三)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機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的改革、商貿服務業和轄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化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對口部門及墨竹工卡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定全縣商貿發展規劃,承擔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的責任,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牧區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化流通網路工程。
(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指導工業企業專業化協作和區域合作,指導民族手工業發展的職責。
(七)承擔礦業工業的發展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礦產資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礦產資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礦產企業發展,協調礦產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應急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有色、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食品、藥品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八)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嚴格執行企業落戶制度,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業。
(十)負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開發,組織指導礦產資源開發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組織協調礦產企業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十一)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全縣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對全縣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承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對外貿易進出口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依照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加工貿易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等,組織實施關於在我縣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指導加強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
(十四)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相關產業損害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五)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並負責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
(十六)依法管理和監督全縣對外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據國家、自治區、拉薩市關於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做好我縣外派勞務和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捐贈。負責管理全縣各類性質企業申請的對外貿易發展促進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外經貿專項資金。
(十八)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新聞發布、宣傳工作並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巨觀指導;承辦全縣舉辦的涉及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類展銷會等商務活動。
(十九)承擔全縣投資促進工作的巨觀管理,擬訂相關優惠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落實全縣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投資促進項目的評估和協調工作。承擔跟蹤重大投資促進項目、規範招商引資秩序、督促相關項目落實的責任。
(二十)負責全縣鹽務市場監管。執行《食鹽專營辦法》,負責對全縣鹽業市場的規範管理,開展日常檢查、整頓工作,建立鹽業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負責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
(二十一)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其他事項
(一)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與墨竹工卡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墨竹工卡縣糧食局、墨竹工卡縣物價局)的職責分工。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負責煉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以外的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墨竹工卡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墨竹工卡縣糧食局、墨竹工卡縣物價局)負責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負責工業項目的預核准及相關手續的審核報批工作;墨竹工卡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墨竹工卡縣糧食局、墨竹工卡縣物價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家畜產品的總量計畫,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負責在總量計畫內承擔縣級肉類、食糖、邊銷茶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
(三)與墨竹工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墨竹工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分工。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墨竹工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墨竹工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負責擬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墨竹工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墨竹工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墨竹工卡縣礦產企業發展局、墨竹工卡縣商務局、墨竹工卡縣投資促進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